※ 引述《drmfs01 (red)》之銘言:
: 家人最近在天母買了一間套房後
: 又對另一間20年華廈有興趣
: 實價登錄上賣方在去年十二月底(6個月前)以2500萬購買
: 後即因父母不搬去住而今年一月出售至今
: 家人欲出價2650萬而仲介表示太低可能要2900萬有機會(他想賺400萬)
: 想問依明年初房地合一通過後 他是否要賣到3200萬才有機會賺到和今年年底前一樣?
: 換句話說 今年年底前是否對買方較有談價空間呢?
: 謝謝
感謝之前各位的回覆
家人也去下渥了 (賣家不會被課到奢侈稅的樣子)
不過 另一問題是
實價登錄上的價格應是不含仲介費的
登錄2500 即成本為2525(1%仲介)+其他
若是下一手在明年才買
一年內賣2600則政府拿2600-2500=100x0.45= 45
房仲拿2% =》 52
貸20年 2000萬2% 一年利息40萬
在房地合一下 一過手成本就增加140萬
這樣明年起的投資買盤不就更少了
那政府能抽到預期的稅嗎?
又政府也抽%抽太多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