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去看了在高雄靠近愛河的一個大樓 要買來自住的
第一次是我自己去看 陽台看出去有一個變電所 不過因為物件在9樓(共13樓)
所以沒有變電所在旁邊的壓迫感 除了這個 其他的都很喜歡
第二次是帶著爸媽去看 他們也跟我是一樣的感覺 也覺得不錯
後來回家討論說要出多少錢 那個物件是42坪含車位 開616萬
後來查實價登錄 同棟大樓11樓 一樣含車位(因為附近只有那一棟大樓 所以我很確定)
今年1月成交價是每坪12.9萬 總價525萬
我就說先出個480萬問看看 不意外的被房仲(以下簡稱a)呵呵兩聲帶過
雖然沒有叫我們再多出一點 但之後a就沒再跟我們聯絡了
過了兩天之後 a在line上丟給我一張圖片 是在科工館附近的物件
我跟a說沒有興趣 我比較喜歡上次那間
我說520萬有沒有機會 結果過了兩天我問a怎麼樣 a才回我說還是不行
兩次回覆都過了兩天才回 還是在我追問下才回的
所以當下覺得a這個房仲很不積極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的出價讓他覺得我是來亂的關係
過幾天另外一位信義的房仲(以下簡稱b)打電話給我
問我之前想看的另一個物件什麼時候要看
我說有看到覺得不錯的了 然後把上面的情形講給b聽
b說可以幫我談看看 還說他上次也有一個是開價跟出價差很多的一個店面的物件
後來在他努力下 以距離出價(就是較低的價格)差不多的價格成交了
而且b聽到我出520 沒有當下回絕 說他可以找屋主談看看
但希望我不要再找a去談價錢 還說希望今天下午可以去付斡旋金
我也都答應了
結果到了今天下午他打給我說先不用去付斡旋了
我問原因 他講得很委婉
大意就是屋主本來想說差行情沒太多就賣了
但沒想到他的房子出乎意料的很多人看 很熱門的樣子
因此改580萬以上才要賣
也因為距離我的出價差太多 所以要讓他多跟屋主談談 今天就先不用去付斡旋金了
還再次強調希望我不要再去找a房仲談價錢
因為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買房子 之前完全沒有經驗
所以想請問一下
我讓b房仲去找原本是a房仲的物件去談價格 這樣有沒有違反什麼法令之類的規定?
另外再請問 b房仲這樣說 是希望我再加價的話術嗎?
還是說屋主真的覺得他的房子不錯所以拿翹了? 這是常見的情況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