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屋主不想都更原因?

作者: blpac (blpac)   2015-06-29 23:50:09
※ 引述《drunksword (黑青)》之銘言:
: 小弟住北投,本社區就是在談都更的地方
: 對於你提出的疑問,小弟跟你說明狀況
: 1、釘子戶不是壞人
: 如果你知道建商開出來的條件,相信你絕對也不會同意
: 郝市長初期提出的室內一坪換一坪,建商根本就直接打臉說不可能
: 我家坪數約31坪,扣掉老公寓公設約12%,還有27坪多,是標準3房2廳的公寓
: 建商都更方案,有30坪、42坪、48坪的格局
: 若我家想零出資,只能換回30坪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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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給你想就好了啊
哪裡有這麼爽的事
房子住了三四十年(公寓差不多都這個年紀了)
現在有人幫你拆掉改建新房子 有電梯 符合現代消防法規 結構更牢固
居住品質更好 不叫你出錢 難不成要叫我出?
許多人的錯誤觀念 就是: 公設是虛坪 用不到
公設其實是走道行走空間 逃生梯 等建坪
其實從公寓改成電梯 走道加寬 雙逃生梯
全都是生活品質的提升 哪裡會用不到了?
: 扣掉現行30%的公設比,室內剩18坪,再扣掉陽台等,剩18坪不到
: 3房2廳,變成2房1廳,我家一家五口,請問怎麼住?
: 所以我們當然不同意,換做是你,同意嗎?
廢話 為什麼不同意
你以為都更的時候 拆掉重建的這段期間內要住哪裡
住工地嗎?
都住在外面了 不如乾脆等交屋後直接拿出來賣掉換現
直接再買一間你最愛的老公寓
這樣不是現賺一筆?
: 2、房屋增值
: 都更後房屋增值,增在誰身上?建商?還是房客?
廢話
權狀是誰的 就是誰增值啊
: 我這麼說吧!我家現在賣出去,約還有1000萬價值
: 建商喊出,都更後一坪要賣50萬以上
: 50*30坪等於1500萬,看似我家賺了500萬
: 但如果我房子要自己住,這500萬,有差嗎?
: 且上述我剛提了,我家一家五口,所以我勢必得換42坪以上的格局
: 建商說,坪數差額,9折換購
: 所以我要換42坪的房子,必須付出45*12=540萬
: 而且強迫買一個車位,機械式80萬,平面160萬起
: 如果要要維持現有室內坪數+買平面車位,要付出700萬
以上 根本是 持續跳針
1.你要住更大的房子 享受更好的生活品質
你不貼錢 難不成叫政府貼錢嗎?
2.講到車位就更扯了
你原本住的公寓 是哪來的車位? (少數公寓有 但你家有嗎)
要車位卻不想付錢 是甚麼道理?
: 3、都更後管理費
: 我們現在舊有社區,一個月管理費600元而已
: 都更後,以附近行情來算,一個月管理費一坪100元起
: 30坪房子就要3000,42坪房子就要4200
: 這可是隱性支出唷!你有算到嗎?
管理費用在哪裡?
1.垃圾清潔費: 讓你不用像住公寓一樣 每天時間到了 站在樓下等垃圾車
2.保全: 協助收信 專業看門 防止不明人士入侵 保障住戶安全
3.電梯維護: 不用再爬樓梯 搬大型家具也不必再大費周章
4.社區公共空間清潔 公設維護
全都是你在用的 還在那邊隱性支出
: 4、賣掉再買,一間換兩間
: 上述我如果換42坪房子,要付出700萬,原本房子殘值1000萬
: 所以我成本約1700萬,房子若真的一坪50萬賣出,換得2100萬,加車位2260萬
: 也許正如建商所言,2260萬可以去買兩間30年舊公寓
: 或者到淡海新市鎮,買兩戶電梯式大樓
: 可是,這是我們從小生長的地方,憑什麼是建商趕我們離開?
: 況且,房子真的能那價格賣出?以現行房價的狀況,恐怕只有賠的份
以在地而言
就算不能用建商講的價格賣出
賣掉換公寓 絕對還是有剩的 而且是剩一大截
: 再說了,我們不是投資客,是住戶
就是自住才要追求良好的生活品質
投資客反而不會在意這種事
為了這點錢在計較
我反而覺得你是投資客
: 5、建商賺多少?
: 我們有請鑑價單位,以及代書、會計來算
: 該建商來此進行都更,不必花錢買土地,因此成本大大減少
: 並將現行5層樓拉高到24層樓,從100戶左右變成200多戶的大樓
: 扣掉原坪數歸還,預估最少賺16~2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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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來賺啊
我問句直接一點的
別說你了
你全家加起來 再加上樓上樓下 同層住戶每一個人都算在內
這一輩子有辦法賺到16~20億嗎?
現在都更改建 短短兩三年就給你賺16~20億耶!!!
如果真的這麼好賺 你怎麼不來賺?
: 但建商完全不將賺得錢提撥一部份回饋住戶,而是全納入自己口袋
: 當然,商人本行便是以賺錢為前提
: 但土地是我們的,我們當然也有權拒絕
你就拒絕啊 繼續住老公寓
: 所以
: 希望大家不要看見釘子戶,就一味指責,並認為釘子戶就是要錢
: 也不代表不讚成都更的我們就是釘子戶
: 我們要的,不過就是居住的公平與正義
: 要的,不過就是把我們該有的生活室內原坪數拿回而已
: 其餘的,你建商要怎麼賺,我們都無所謂
講白了 就是要錢而已
想住好房子 不想要多花錢
這就是你所說的公平與正義
結論:
請你放心
從現在開始 政府的法令一天不改
就再也不會有人找你談都更
今年7/1起 容積限縮40%~60%
以前都談不攏了 建商以後更不可能找你談了
你可以安心繼續住你的老公寓了
住到你不想繼續住為止 ^^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6-29 23:59:00
建商都黑心啊 地主戶自己整合自己賺啦 有錢幹嘛給別人賺整合不起來就是房子本來就沒這個價
作者: Takau (打狗)   2015-06-30 00:01:00
只能說目前的屋況、品質和負擔是符合當是人的,能力問題
作者: roro690102 (Eva)   2015-06-30 00:14:00
有錢有人就自己蓋啊!不然委建還不是照樣被抽%
作者: stockAI (92共識.中國自婊)   2015-06-30 00:16:00
哈哈 這篇講的中肯 不過等等一定有人看不下去還好N年前我就不碰都更了 公寓屋主留著自己慢慢住吧
作者: epenpal (.....)   2015-06-30 00:19:00
還能住就不會想都更啊 不過等到不能住的時候 嘿
作者: stockAI (92共識.中國自婊)   2015-06-30 00:21:00
公寓住到60年都不是問題 問題是生活品質無形下降有能力的鄰居會搬出去 然後便宜出租 引來的房客...不過台灣產權是私有的 不想都更也不用勉強
作者: kage01 (嗯)   2015-06-30 00:39:00
有的人喜歡住舊的不行咩
作者: stockAI (92共識.中國自婊)   2015-06-30 00:48:00
對呀 喜歡住舊的就讓他住 幹嘛都更 都更給政府弄就好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30 09:08:00
政府沒辦法弄,把舊都市重建費用太驚人了。
作者: wayaba (客倌 你想燒幾分熟呢)   2015-06-30 09:20:00
說得好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30 09:24:00
如果無法更新,大概會變成社子島那樣,社子因為禁建40年,提早老化,成了現成樣板。三多: 外配多,違建多,低收戶多。有能力的就搬走窮苦的進來租不完全的超老屋。有的住就好。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6-30 09:47:00
不會變成社子島拉 = =台北市這麼有活力不過對生活品質的認知 每個人不同 他爽就好 XD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30 09:52:00
目前有活力,不代表20年後,平均屋齡50-60還有一樣活力。萬華幾十年前以前也曾經很有活力,商賈雲集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6-30 09:58:00
那你知道現在東區頂好商圈也有不少40年房屋了嗎?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5-06-30 09:58:00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6-30 12:08:00
所以東區有沒落一點, 信義更熱鬧了..反正變遷很慢, 要以10年為間隔來看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30 12:30:00
都市變遷間隔可能長達20~30年才比較明顯東區本來已成為轉弱,但陸客增加數百萬外國旅客大增,導致老街區又迴光返照不過能否持續很難講,真的越來越老了新興地區服務跟不上需求的商機外溢有終點
作者: infinitie (經濟狀況清寒)   2015-06-30 14:31:00
推 有些人就是矯情 民主社會 不爽就不要都更講這麼多幹嘛 盈虧自負阿 CC
作者: Allyssa (舞動人生)   2015-06-30 21:08:00
推 超中肯
作者: s851959 (雨的長句)   2015-06-30 22:35:00
沒有能力自己辦都更只能多給建商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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