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pac (blpac)》之銘言:
: ※ 引述《drunksword (黑青)》之銘言:
看完了這系列文章
我發現我家跟drunksword大大碰到了一樣的狀況!
就是大多數建商(或者是都更掮客)一貫的伎倆(SOP)
建商一開始來談的時候
坦白說就是用詐騙的手法
先跟地主用說
1.同意書蓋下去就可以免費舊換新,還免費補貼租金等等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
2.同意書印章蓋下去就有錢可以領(我家這邊據說是5萬?)
因小弟所住的地方
在新北市屬於老舊公寓(就是現在台北一堆的那種4層樓公寓)
整區住著一堆不識字的老人、或中下、下下階層的工作者
所以就這樣被建商騙了一堆
更慘的是
在未達法定門檻時
有些同意戶不僅同時簽了概要、同意書
連信託合約也一起簽了下去
房子整個被設定 連想退出都無法!
現在這案子已經這樣剛好過了80%
目前在都審會進行中
整個事業計畫也都已經明載了
所有的費用(建材、人事、管銷、租金補貼等)
幾乎都要跟地主共同負擔
且共同負擔比高達55%!
整個設計預估的容積獎勵
在建商完美的設計書裡
也是幾乎規劃成建商全拿
而那些簽下同意書的人
因知識水平不高
看到文字密密麻麻的東西就無法再看下去了
或者根本不識字
依舊認為建商是來做善事
幫他們免費舊換新的
(還有人天真的認為 自己可以免費1戶換2戶!
還認為自己簽了完美的私約!
可以不受整個都更權變的控制、規範)
如果這案子真的走到權利變換
我看至少5成以上的同意戶
搬出去之後就再也搬不回來
(因為跟本無力負擔找補及日後的管銷費用)
這些同意戶需要走到權利變換
建商行文要求要他們出錢的時候 才會真的清醒!
到時候要上法院的一定是這些貪婪的同意戶
都更並不是不好
但這都更的程序、法令
在台灣已經被搞爛了!
早已淪為建商牟取暴利的工具
只要是不同意戶就一律打成釘子戶
像我家的案例
貪婪的擺明的就是沒常識的同意戶
因為這些傢伙 導致我家也受害
我們不是不贊成都更
我們也知道都更要拿錢
一些費用負擔、找補或日後的管理費 稅金等
我們要負擔都不是問題
但整個都更案的細節、法令、合約條文
建商都避重就輕不提出 至今也都未明確提供
都審會的委員們
也只會不斷地跳針說要跟尚未同意的地主好好溝通
在這種一開始就不懷善意的情況
演變至今 你敢同意這樣的都更?
為了避免921大地震 為了可以擁有新的大樓建築
為了新成屋房價不一樣?
我就可以不管合約內容為何?一定要簽署同意嗎?
正常有常識的人簽約會這樣簽嗎?
而且就算同意了
那些因貪小便宜受騙 最後無力負擔找補金額的同意戶
終於清楚真相大白
屆時的反彈 告到法院曠日廢時
也會讓這案子無法順利進行!
這樣你還敢簽同意嗎?
結論:
同意戶與不同意戶各有立場
把同意戶視為好人
不同意戶視為貪得無厭的惡人釘子戶
說甚麼日後新房子就算賣了也賺
前提是那也要能賣得出去 而不是有行無市!
這些就是建商的一貫與論控制手法!
整個大台北地區老舊公寓一堆
而且忠孝東路這種精華地段 30年以上老房到處都是
真的不要再拿地震發生 全台北老屋倒光光的這種話術出來嚇唬大家了
真的在台北發生921地震 倒的也不會是只有老房好嗎??
說的好像每天都在921一樣
整個應該回歸到
建商在都更過程中
所有資訊是否都有明白讓地主了解?
所有地主的產權
不管同意或不同意都應該有充分的自主權 這是最基本的!!
台灣有良心的建商實在太少!!!
至於那些一味說都更多好多好
現在台灣建商多有良心 建商多吃虧多可憐的人
希望你在以後好不容易繳完20年房貸後
有建商看上你的房子來找你談都更
(因為你的房子20年了也已經老了)
要你再拿出至少700-1000萬進行都更
希望屆時已年老的你
為了避免台北921 以及能擁有最新建築工法和結構建築的你
到時候可以阿莎力的一口答應囉!
最後
都更的細節實在太多太複雜了!
早已經不是同意或不同意的問題!
台灣鬼島無誤!
: : 小弟住北投,本社區就是在談都更的地方
: : 對於你提出的疑問,小弟跟你說明狀況
: : 1、釘子戶不是壞人
: : 如果你知道建商開出來的條件,相信你絕對也不會同意
: : 郝市長初期提出的室內一坪換一坪,建商根本就直接打臉說不可能
: : 我家坪數約31坪,扣掉老公寓公設約12%,還有27坪多,是標準3房2廳的公寓
: : 建商都更方案,有30坪、42坪、48坪的格局
: : 若我家想零出資,只能換回30坪的格局
: ^^^^^^^^^^^^^^^^
: 都給你想就好了啊
: 哪裡有這麼爽的事
: 房子住了三四十年(公寓差不多都這個年紀了)
: 現在有人幫你拆掉改建新房子 有電梯 符合現代消防法規 結構更牢固
: 居住品質更好 不叫你出錢 難不成要叫我出?
: 許多人的錯誤觀念 就是: 公設是虛坪 用不到
: 公設其實是走道行走空間 逃生梯 等建坪
: 其實從公寓改成電梯 走道加寬 雙逃生梯
: 全都是生活品質的提升 哪裡會用不到了?
: : 扣掉現行30%的公設比,室內剩18坪,再扣掉陽台等,剩18坪不到
: : 3房2廳,變成2房1廳,我家一家五口,請問怎麼住?
: : 所以我們當然不同意,換做是你,同意嗎?
: 廢話 為什麼不同意
: 你以為都更的時候 拆掉重建的這段期間內要住哪裡
: 住工地嗎?
: 都住在外面了 不如乾脆等交屋後直接拿出來賣掉換現
: 直接再買一間你最愛的老公寓
: 這樣不是現賺一筆?
: : 2、房屋增值
: : 都更後房屋增值,增在誰身上?建商?還是房客?
: 廢話
: 權狀是誰的 就是誰增值啊
: : 我這麼說吧!我家現在賣出去,約還有1000萬價值
: : 建商喊出,都更後一坪要賣50萬以上
: : 50*30坪等於1500萬,看似我家賺了500萬
: : 但如果我房子要自己住,這500萬,有差嗎?
: : 且上述我剛提了,我家一家五口,所以我勢必得換42坪以上的格局
: : 建商說,坪數差額,9折換購
: : 所以我要換42坪的房子,必須付出45*12=540萬
: : 而且強迫買一個車位,機械式80萬,平面160萬起
: : 如果要要維持現有室內坪數+買平面車位,要付出700萬
: 以上 根本是 持續跳針
: 1.你要住更大的房子 享受更好的生活品質
: 你不貼錢 難不成叫政府貼錢嗎?
: 2.講到車位就更扯了
: 你原本住的公寓 是哪來的車位? (少數公寓有 但你家有嗎)
: 要車位卻不想付錢 是甚麼道理?
: : 3、都更後管理費
: : 我們現在舊有社區,一個月管理費600元而已
: : 都更後,以附近行情來算,一個月管理費一坪100元起
: : 30坪房子就要3000,42坪房子就要4200
: : 這可是隱性支出唷!你有算到嗎?
: 管理費用在哪裡?
: 1.垃圾清潔費: 讓你不用像住公寓一樣 每天時間到了 站在樓下等垃圾車
: 2.保全: 協助收信 專業看門 防止不明人士入侵 保障住戶安全
: 3.電梯維護: 不用再爬樓梯 搬大型家具也不必再大費周章
: 4.社區公共空間清潔 公設維護
: 全都是你在用的 還在那邊隱性支出
: : 4、賣掉再買,一間換兩間
: : 上述我如果換42坪房子,要付出700萬,原本房子殘值1000萬
: : 所以我成本約1700萬,房子若真的一坪50萬賣出,換得2100萬,加車位2260萬
: : 也許正如建商所言,2260萬可以去買兩間30年舊公寓
: : 或者到淡海新市鎮,買兩戶電梯式大樓
: : 可是,這是我們從小生長的地方,憑什麼是建商趕我們離開?
: : 況且,房子真的能那價格賣出?以現行房價的狀況,恐怕只有賠的份
: 以在地而言
: 就算不能用建商講的價格賣出
: 賣掉換公寓 絕對還是有剩的 而且是剩一大截
: : 再說了,我們不是投資客,是住戶
: 就是自住才要追求良好的生活品質
: 投資客反而不會在意這種事
: 為了這點錢在計較
: 我反而覺得你是投資客
: : 5、建商賺多少?
: : 我們有請鑑價單位,以及代書、會計來算
: : 該建商來此進行都更,不必花錢買土地,因此成本大大減少
: : 並將現行5層樓拉高到24層樓,從100戶左右變成200多戶的大樓
: : 扣掉原坪數歸還,預估最少賺16~20億
: ^^^^^^^^^^^^^^^^^
: 那你就來賺啊
: 我問句直接一點的
: 別說你了
: 你全家加起來 再加上樓上樓下 同層住戶每一個人都算在內
: 這一輩子有辦法賺到16~20億嗎?
: 現在都更改建 短短兩三年就給你賺16~20億耶!!!
: 如果真的這麼好賺 你怎麼不來賺?
: : 但建商完全不將賺得錢提撥一部份回饋住戶,而是全納入自己口袋
: : 當然,商人本行便是以賺錢為前提
: : 但土地是我們的,我們當然也有權拒絕
: 你就拒絕啊 繼續住老公寓
: : 所以
: : 希望大家不要看見釘子戶,就一味指責,並認為釘子戶就是要錢
: : 也不代表不讚成都更的我們就是釘子戶
: : 我們要的,不過就是居住的公平與正義
: : 要的,不過就是把我們該有的生活室內原坪數拿回而已
: : 其餘的,你建商要怎麼賺,我們都無所謂
: 講白了 就是要錢而已
: 想住好房子 不想要多花錢
: 這就是你所說的公平與正義
: 結論:
: 請你放心
: 從現在開始 政府的法令一天不改
: 就再也不會有人找你談都更
: 今年7/1起 容積限縮40%~60%
: 以前都談不攏了 建商以後更不可能找你談了
: 你可以安心繼續住你的老公寓了
: 住到你不想繼續住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