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明買得起一間5千萬的「天龍房」,為什麼寧可月花5萬當租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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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存下第一桶金後,理想情況是透過這第一桶金的投資滾出第二桶金、第三桶金…。
然而,實務上卻常常事與願違,不是不小心花掉,就是投資失利,又沒有足夠紀律和決
心從中學習教訓,重新調整,繼續實做,累積投資的實力和成果,導致今天學股票,明
天學選擇權,後天學期貨,或將錢投入號稱高報酬的直銷金融商品,到頭來發現是詐騙
而血本無歸。
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反而寧願從頭到尾都沒投資,老老實實把錢存下來就好。而買保險
或房子,某方面來說,就是有「承諾」的儲蓄(如使用房貸買房),兩者都必須在購買
時先仔細安排現金流,如果期間繳不出來,前者必須解約(會有保單價值損失),後者
必須將房子轉售,否則將淪為被法拍的風險。繳款過程逐步累積了資產,如期間有增值
(如保單的利息或投資紅利,或房價上漲),更讓資產倍增。
然而,每件事情必有好壞兩面,「強迫儲蓄」某方面限制消費的彈性,而房子座落地點
的限制,也影響工作或生活場域的選擇。
我所尊敬的一位女創業家,她的公司代理了多款線上遊戲,公司營業額上億,獲利也逐
年成長。就我所知,要她用5000萬現金在台北市買一間房子一點都不困難,但是她完全
不想買房子。她在離公司附近,以每個月5萬元租金,租了一間她非常滿意的房子:全新
的大樓,室內使用60坪,還有一個10坪的小院子,採光非常好,還有高檔裝潢。為了避免
搬家的困擾,她和房東簽了長約。她保留現金做為創業和旅遊的基金,而不讓房子限制
自己的夢想和犧牲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