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21世紀房屋在買家未付款就將房子過戶

作者: hunt0316 (hunt)   2015-08-03 15:03:11
※ 引述《hn211304 (麥克風)》之銘言:
以下部分原文恕刪 你們這件的交易流程的確詭異到不行
: 事情經過:
: 7月16日我父親和21世紀公司簽了買賣契約
: 7月24日
: 我們告訴(21世紀房屋)還有代書我們不賣房子了
: 之後我去查(安新建經履約保證)的帳戶
: 發現買家一毛錢都沒有付
: 我發現我們家的房子在7月23號時
: 被過戶給買家了!!!
先說前提
一般代書過戶流程,簽約 =>過戶文件用印 =>稅單出來完納稅=>地政過戶
你可以看下合約內容部分,有4個期款,後面的說明
以下假設我是壞人,我要用最快的速度過戶你的房屋給我
7月16日早上(四)簽約,簽約當時印鑑章自己蓋一蓋過戶文件,16日下午(四)就送
稅捐報稅,很拼最快也要21日(二)稅單才會下來,我才有辦法去繳稅然後送地政
過戶,所以我最快22日(四)送地政過戶,在您說的23號地政事務所才有可能過戶
完成到我名下。
(以上這段前提都是在時間很拼的情況下,可能工作效率極差的國家公務機關有
我的超級好朋友幫忙,所以效率突然變極好,不然就是另外一種可能,您所說的23日
只是代書或仲介那跟您說23日這天送地政過戶了"辦理當中",所以其實屋主是有機會
到地政事務所"攔截案件"的。)
另外此段流程不合理的點在於:
1.簽約款(第一期款)跟用印款(第二期款)沒先匯入履保專戶,代書竟然就先報稅。
合理懷疑這代書有被仲介告知要提早報稅,並且代書願意幫忙。
(報稅一般需要4~5個工作天左右,稅單才會下來。)
2.等到稅單出來後,賣方屋主這邊需要繳土增稅,原則上正常案件會由買方匯入履保
的款項中出款繳納,由於您的標的看新聞說是"黃金店面"+"祖產",合理假設您所
需要繳納的土增稅至少也要個100萬以上,由於款項未入履保,所以這張土增稅單
竟然是由(買方or代書or仲介)自行拿去繳納後給代書辦理過戶,也不符履保程序。
: 因為我站在買家留的地址門口
: 發現買家的地址,也是做代書的 。
買方可能是那間加盟店的大股東之一,不然不可能有仲介跟代書願意配合這麼亂搞
何況總價才2500萬,就算6%都收買方150萬也不算太大的案子。所以我覺得買方非
善意第三人的情況。
: 加盟店只是掛21世紀的招牌
: 但是簽約上蓋的章是其它不知名的地產公司 。
: 我最後的希望是打給(安新建經履約保證公司)
: 告訴他們我不賣房子,告訴他們合約又問題
: 有人偽造文書,有人偷偷過戶我們的房子
: 得到的回答是
: 安新的帳戶裡沒有有我們的資料
: 戶頭也沒有我們的款項
: 但安新建經確鬼打牆的告訴我說
: 代書說這是特殊案件才會這樣
: 24號時我也告訴安心建經履約保證公司
: 我們不賣房子,
: 27號時安新還是讓買家匯款到帳戶裡
: 才在7月27、28、29
: 把款項分好幾次匯到(安新建經履約帳戶)
: 在這些人收到律師函之前沒有任何人肯給我回應
: 也沒有任何人說已經偷過戶這件事怎麼辦
: 之後收到了才來電跟我們說
: 是23日先過戶沒錯,但房子已經是我們名下了
: 錢也補進去嘍
: 你現在不賣就法律上見吧。
ㄧ般正常程序是 代書用安新合約簽完回去,最快當天最慢隔天就要把合約內容
回傳給安新履保公司,這樣安新就有這件的資料,所有入款都會發簡訊給買賣雙方
您說到了24號安新都找不到你們的資料,代表代書簽約回去後,根本沒把契約內容
傳回給履保公司,安新當然不知道有你們這個案件,所以24~26日間代書才把合約
傳給履保公司,他們才在27~29號趕緊匯入款項,這樣才有正式匯款紀錄。
所以代書又配合亂搞了...沒在簽約隔天就回傳契約給履保公司。
以下是我不負責任的建議:
1.法律程序照跑,把買方、加盟店、代書、21世紀總部都列被告,給檢查偵辦,
若不相干之後會改列為關係人。
2.雖說是加盟店簽約的,但21總部我認為是沒法律上的問題,但有監督之責,
持續給總部壓力,讓總部審核追蹤這間加盟店的情況,嚴重總部會沒收此間
加盟店的保證金,並終止此間加盟店合約,意思就是逼此間加盟店關店或換
招牌。
3.我認為此件承辦代書有很大問題,一定要是21世紀總部的特約代書才有辦法簽約,
若總部認為此件代書也有問題,會解除此代書的特約,保證金沒收,不得再簽所有
21世紀成交的案子,這對代書來說算有點懲罰,畢竟21也不是小牌子。
4.跑法院的重點在於證據力的提供,包含每個時間點,仲介說了哪些話,到了開庭
仲介也許會不認,妳們之前的對話,有錄音嗎? 妳爸在簽約當時,有同意先過戶嗎?
目前我是認為妳不需太過擔心,因為跑法院就目前看來的確是買方理虧,除非還有其他
妳內文沒說明,只是耗時耗心力,仲介有的是時間可以陪你上法院,妳呢? 持續的給
總部、加盟主、承辦代書、買方壓力,大家提前和解各退一步比較好。
作者: hn211304 (麥克風)   2015-08-03 15:19:00
感謝,我會再轉告我朋友!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8-03 15:22:00
先過戶才補錢,只是程序瑕疵和有偽造文書的疑慮,但不是沒給錢,上法院要爭什麼?要爭損害賠償,也要證明有損害,既然對方有付價金,只是遲給要怎麼證明損害發生。真正麻煩的是,會被弄成快速通關,肯定有賤賣的情況發生,但價格也是有原屋主同意了,如何說服法官真的被賤賣了
作者: GOGOPIG0126 (我用捉迷藏捉住你)   2015-08-03 16:09:00
應該是想操作AB約超貸 另外還能從不動產經紀條例刁他
作者: brandenou (ou)   2015-08-03 16:17:00
覺得ab約可能性也很大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8-03 16:30:00
瑕疵程度嚴重不嚴重不是由你或事主的憤怒程度而定。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5-08-03 17:59:00
看起來像是要做超貸 +1
作者: Dix123 (小蔡)   2015-08-03 18:17:00
推推 專業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8-03 18:52:00
屋主有同意先過戶不給錢嗎如果沒有的話,未經屋主同意就過戶房子算什麼?
作者: YUEEL (YUEEL)   2015-08-03 19:04:00
屋主沒有同意先過戶在補錢,也沒有簽任何授權書給代書可以代辦過戶手續。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8-03 21:25:00
不是有說買方就是代書?或許只有簽約是別的代書 後續都是買方跑的..如果買方跟加盟店很熟甚至是股東 輕易就能做到
作者: schooner45 (保持清醒)   2015-08-03 21:39:00
推 兩篇文章看下來 真的這代書問題超大 業界害群之馬
作者: inyo (@_@)   2015-08-03 21:41:00
告了就知道 至少不要輕易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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