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稅合一 送房不如送現金

作者: fytnship (<( ̄︶ ̄)>)   2015-08-29 17:45:22
內文:
房地稅合一 送房不如送現金
http://goo.gl/SuprRS
房地稅合一,外國人稅更重。資料照片
2015年08月26日15:30
(更新:新增會計師分析建議)
房地稅合一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KPMG表示,新制上路後父母移轉資產給子女後,若
符合新制規範,子女未來處份繼承來的不動產時,仍要加課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可能適用
之稅率高於10%,整體稅負反較高,形成「送房不如送現金」的局面。
KPMG副總游雅絜今於房地稅合一研討會上表示,除了應留意新舊法令變動之適用外,因境
內居住者持有新制房地超過2年以上之適用稅率20%與非居住者適用稅率35%,差異較大,
因我國戶籍法規定,離開台灣2年,就會被除籍,在新制下,除非復籍,否則將適用35%的
稅率。
KPMG安侯建業葉劉順裕副總表示,此波房地改革下,投資者房地產持有成本及交易成本增
加,影響投資意願,對於建築業及房地產代銷業造成衝擊,且對金融業而言,可能有呆帳
損失的疑慮。
葉劉順裕說:「地主開始思考手上的資產要不要轉一部份給下一代,或是自己投資公司,
如果今年12月31日前取得土地且打算持有超過2年,持有是免稅的,開發卻適用房地稅合
一新制,可能會多繳稅。」不過如果適用舊制,要考慮是否有奢侈稅的核課問題。
KPMG安侯建業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會計師提醒,於申報作業要點中已明定適用新舊制時間
點之認定,比較新舊制時,應同時考量奢侈稅及所得稅之負擔,故不見得適用新制之稅賦
負擔一定比較重,應視持有不動產之目的不同,分析適當之因應決策,充分掌握不動產自
住或投資相關成本,以達效益最大化。(陳瑩欣/台北報導)
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26/678075/
其他:
繼承之後不賣就沒影響了
如果處分繼承之資產 國家將會再多課一筆稅金
歸化台灣籍之外國人士若購買台灣不動產
2年內要回來住一陣子 否則會被除籍
則稅率將適用外籍人士的35%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