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小弟現在的情況需要和大家討論,
小弟與女友想在婚前買房,跟著房仲看了很久,
於7/26簽約,因為是初次買房,經驗不足,
在住商楊明加盟店簽約,
當時屋主詢問代書什麼時候要搬空,
代書回應他20天要清空,之後會去驗屋,
當時沒經驗,以為這樣就是有告知了,
屋主也會乖乖搬家,最後契約的最遲點交日是9/15。
於是我們就很開心的籌備婚禮細節,在這之間,
代書需要什麼文件我們都沒慢過,房仲這邊也有連絡,
比較常適合代書處理貸款的事務,直到8/26代書傳賴,
告知我們過戶完成,可以去驗屋之後撥款,
於是我們很高興的跟房仲聯絡,
結果.......屋主還住在裡面啊.........根本沒搬,
屋主和房仲說他找到租屋處,但是房東不准他鬼月搬家,
於是他要等鬼月結束9/12才會搬,
我很緊張怕撥款之後屋主還是不搬,
於是請代書延後撥款,將錢扣住在銀行,
並請房仲積極聯絡,在這之間我很難過,
我覺得失去了三方信賴關係,當初代書告訴他20天搬時,
屋主,房仲,店長都在場...
過了下午的處理,到了晚上,房仲主管高經理打手機給我,
第一句話是...
[簡先生您好,請問您對於我們的房子有什麼問題嗎?]
我一聽....理智線就斷了,今天是我的問題嗎?
我連看屋確定都沒辦法...然後就一連串的開始溝通,
錢是到屢保所以沒有問題之類的,我這樣扣住會有違約金之類的,
我當下真的很失望,覺得沒有在替買方著想,
於是請哥哥出面處理,女朋友聽完錄音之後,
當下覺得不想買了,於是隔天跟代書討論不買的事宜,
代書很誠懇,承認疏失,最後有白紙黑字寫下來,
一定會讓屋主搬空,搬完之後我們再撥款,
若有違約金買方不負責任,也不收代書費了。
接下來房仲這一方面,我想請問他們沒有疏失與責任嗎?
驗屋與點交時還有一些重點,
接下來我還要注意什麼?
感謝大家的指點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