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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1日 19:26 許瀚分
環保署今天召開淡北道路開發案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新北市府為避免增加對北投立德路
交通的負擔,提出比一階環評審查長700公尺的道路規劃,作為二階環評要審查的主方案
,反對開發的民眾質疑有違法之虞。對此新北市府回應,事前有先請教環保署,後續會再
進一步釐清法律問題。
由於淡水和台北市區間僅有台2線一條主要道路,新北市府為解決竹圍一帶長年交通壅塞
的問題,規劃開闢淡北道路,讓車輛直通兩地。2011年淡北道路有條件通過環評,但淡水
居民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結論,該案因此進入二階環評,今天召
開範疇界定會,確認二階環評應審查項目及替代方案。
不過淡北道路原規劃4.7公里,終點在台北市北投大度路橋前,台北市府及市民質疑可能
加重當地交通負擔,經過多次協商後,新北市府決議,將原規劃路線延長700公尺,以高
架道路穿越立德路,化解市民疑慮並作為二階環評的主要審查方案。
但此舉引發反對開發的民眾質疑,協助居民打官司的律師張譽尹表示,根據環評法施行細
則規定,開發單位變更計畫達10%以上者,應就申請變更部分重新辦理環評,新北市府提
出的主方案比原來延長700公尺,已超過10%的規定。會議主席李育明也有疑慮,並提醒
後續如有法律爭議,開發單位必須自負後果。
針對此點疑慮,新北市府新工處長詹榮鋒解釋,微調淡北道路開發案主要是雙北的共識,
符合多數民意,而前面4.7公里都與一階環評時相同,只是後端增加700公尺,且真正牽涉
工程的部分約只有300公尺,其餘只是在既有道路上重新畫設車道,會議前也有向環保署
確認是否可行。
對此,環保署綜計處回覆,二階的過程開發單位可以調整主方案,過去也有前例,例如國
光石化開發案在二階環評時,也將其中一項替代方案改為主方案。(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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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21004879-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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