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關心了一下美河市的案子..
發現它是在民國80年就由台北縣公告徵收
當時的台北縣長是民進黨的尤清
結果現在大法官現在說大眾捷運法違憲
那...............
怎麼會把它說成是台北市的弊案呢?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15-09-27 09:41:00法律不溯及既往
作者: silentdriver (卡車司機崔維斯) 2015-09-27 09:41:00
你會被噓,反正上一任要負責就對了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5-09-27 09:52:00你會被噓 綠吱吱只會打房 炒房都是KMT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5-09-27 09:54:00徵收目的變更是什麼時候呢?
作者:
fox999 (fox)
2015-09-27 10:12:00徵收本來就是委給所在的地方政府做的
作者: frankcar 2015-09-27 10:28:00
先去作功課,不要發廢文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9-27 10:52:00徵收和變更使用內容是相同的嗎?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9-27 10:54:00徵收去蓋捷運不是問題 問題是徵收後誰轉給建商去炒房
作者: hsiangluv (震東) 2015-09-27 11:09:00
一切都是貢面桶的陰毛
那你有查到是變更徵收目的??又是誰和日勝生簽訂炒房契約的??
作者: eddychou (eddy) 2015-09-27 17:08:00
帶風向失敗
尤清應台北市捷運局之請求徵收及變更地目,後來台北縣長誰又變更地目,那一位台北市市長決定蓋捷運共構宅責任應該是決定要蓋捷運共構宅的台北市市長馬英九,
我說過了。馬英九下臺後會被關到死為止。馬貪汙了太多錢。幹了太多壞事情
作者: devilhauh (留學生) 2015-09-28 07:44:00
你說過?你算什麼?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5-09-28 13:01:00唉
沒證據別亂說污錢,公認無能和具體貪瀆是不同的。聰明的不會拿錢,是造福特定財團,退休再回報沒有對價關係,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kuma這個689還支持馬這個廢物。難怪只能當多多。看你支持的馬就知道你的素質
我支持馬? 第一次知道這件事XD...就是論事而已,貪瀆是很重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