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什麼土地法97條沒用?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5-11-11 00:22:05
土地法97條
再加上一般人沒申報,所以是用80%計申報總價
這樣計算下來,台北市新/舊房子算下來的租金不知是多少喔
故意在最後幾個月不付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
之。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1-11 00:33:00
怎麼可能有用,傻了。有時間鑽這漏洞不如去充實學能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5-11-11 00:35:00
這法律規定怎麼會是漏洞為什麼沒用?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11-11 01:04:00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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