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很謝謝版上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今天再仔細問了一下我爸,
才知道山上種的樹是福杉,相思樹跟桂竹。
在民國四十年時簽約,好像就是用賣桂竹的錢來抵租金,期中收成
三次,到九十年期滿後,再跟對方提出續約,對方就不肯,要對方
收購地上物,對方也不肯。(但好像是願意讓我們處理地上物)
現在是希望跟對方談收一筆錢,地上物都給他們,但看網友的意見,
好像是先打確認租賃關係還存在,再進行地上物處理會比較好?
九十幾年阿公談一百萬,樹木全給對方,但對方不要。意思就是
你能搬走就搬呀!
位子是在尖石鄉那邊,老實說快二十甲的林地,我們似乎也沒辦
法再處理,是不是找人來處理那邊的林業是最快的?可以隨便砍
這些樹木嗎?感覺要弄清楚是件不簡單的事。有鄉民會處理或是
建議處理的人選嗎?謝謝
※ 引述《losh (007)》之銘言:
: 今天我爸拿一份文件給我,上個月過世的阿公,好像在跟某食品大廠
: 有土地的糾紛。
: 因為文件頗多,而且年代久遠,後來看了一下對方律師的來涵,大概
: 了解起因是,在光復初期,這家公司為了逃避政府徵收,把一大塊
: 的林地簽五十年約給我阿公開墾。
: 老人家在上面種了非常多的杉木跟桂竹之類的,後來除了採收桂竹之
: 外,經過六十年,杉木等也長成了一大片森林。
: 但好像在九十年,對方就寄信說不繼續租賃要回收蓋廟,但也禁止我
: 阿公處理上面的樹木,結果老人家也不太懂,就這樣一直擱著,直到
: 自己死亡。
: 現在我爸他們處理遺物才發現有這個狀況,想問一下,雖然現在我們
: 已經沒有跟對方續約了,但地上物該怎麼處理呀?還是我們的嗎?
: 我爸他們是希望那個大企業可以買地上物,但對方似乎不肯,那杉樹林
: 可以砍或是賣嗎?我們還有那個權利嗎?想請教一下版上有沒有人能給
: 個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