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train ()》之銘言:
: ※ 引述《Dix123 (小蔡)》之銘言:
: : 就斡旋房仲多走幾趟吧~
: : 總會有要賣的屋主的~~
: 以前都是價格已經接近到3~5%,才會約見面談。
: 仲介本身就有個底,如果真的雙方都不改價,
: 最後仲介就會跪著犧牲仲介費,然後請雙方讓個一萬,
: 兩萬也好,當成他的仲介費。
: 現在是怎樣?約出去談,結果雙方價格還差10%以上,
: 這真的感覺是被搞了,被莊孝維喔。
: 這樣真的太不對了,真的應該要受到譴責,真是嫩嫩仲介阿。
: 這種價差也敢約見面談,一定會被雙方白眼的。看不到黑眼珠的
: 那種白眼。
其實我最愛見面談,
要殺到屋主見骨,就要靠見面談,
而且自己把價錢殺下來,
仲介費砍個買賣加起來2%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畢竟沒出什麼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