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nclec40 (張叔)》之銘言:
: 最近看到一個還不錯的物件,沒有意外的話會下斡旋
: 屋主開價39,然而查實價在附近的物件約31(104年成交的紀錄)
: 請教了兩位在買房上都蠻有經驗的包租公,給我的建議卻是南轅北轍
: 包租公A:
: 我會從26或28開始出價
: 至於斡旋部分,我通常只付10萬,
: 但是,如果勢在必得,且要殺一個好價錢,100萬才能讓對方丟盔棄甲
: 包租公B:
: 出價出得太低,通常買方也不會想跟你談,除非他急著要賣
: 如果真的很喜歡這棟房子,我會建議要出的比實價高一點
: 請教大家,誰說的比較有道理呢?
儘管實價登陸已經讓市場透明化許多,
但是當自己買房時候仍然很難出價,如
果直接找銀行員來現場看,(畢竟行員要
評估貸款已經相當老練跟專業).看銀行願
意貸款金額在加頭期款,這樣議價會不
會比較有效率(反正銀行也只願意給這麼
多貸款,你不賣我也沒辦法...) 有版友這
樣做過嗎?或是這放方法的可行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