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專家,
目前一位買家非常想買我的房,但因頭期不夠,想做高屋價(小物件,不多,做高約130萬
,但是是原屋價2成),請問這樣對屋主的土增稅及所得稅有什麼影響? 有什麼是屋主得注
意的(因為可能會是自售)
其實這個買家是之前房仲於一般約結束後介紹過來的,其實我希望仍是透過仲介成交,畢
竟客人是她帶來,(但我聽仲介說因客人想做高合約價,她不願意,結果她跟買家鬧得很
不愉快)
買家一直說服我,不會有什麼問題,不管是仲介那還是合約,要我自售處理,我覺得毛毛
的很不安全,請教有實戰經驗的版大。
如果真的這樣做成,那實價真的會出現一筆破盤高(稍微),我覺得在現在的氣氛下有誇張
了。急,請不要酸,先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