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網路訟棍出沒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6-03-11 10:04:39
我看到某位訟棍出沒,然後用很偏激的言語在釣魚
推文也會被告喔~
我相信資深鄉民都知道我在說誰,我是善意體醒
鄉民們小心訟棍囉~
PTT上常有意見相反的兩方互相攻訐,但絕大多少人不會為了幾句話就鬧上法院
但就是有人不知很閒?還是缺錢? 就會很愛興訟
萬一被釣到也沒關係,GOOGLE "PTT訟棍"
有專門文章教你怎麼面對
也有人最後反將訟棍一軍的也有,遇到了千萬別和解 (除非你自己也太離譜)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3-11 10:07:00
肛溫提醒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0:13:00
誰,麻煩站內信謝謝
作者: black5 (強尼帶譜)   2016-03-11 10:14:00
傳說中很有名的 奧客耶 穌 都是那麼 溫 柔的提醒我們, 永 遠要善待敵人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0:34:00
蘇溫永id是stafd23阿,沒看到staff是dreamnook 嗎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0:50:00
lol, 我不是講過我太魯根本沒時間 XDDDD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0:57:00
有比說人腦殘、喊吃屎還要厲害嗎?不知道支持草案被說腦殘能不能告?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00:00
原來是樓上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03:00
邊找資料時邊查了那位 才知道原來隨便個推文也能告._.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06:00
本來推文就是不能亂推,有些人還以為在ptt可以亂嗆XD殊不知人家只是不計較,還以為真的沒事嗎?科科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09:00
告是人民的權利,誰都可以告好嗎。多讀點書啦。告了會贏再來嗆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11:00
最後發現原來是樓上自己嗎(誤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13:00
我以為上ptt的都是讀書人比較多,想不到還是有沒禮貌的?那麼會讀書怎麼連個知書達禮都不懂?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14:00
上ptt的是會申請帳號的(欸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15:00
嗯?講輸人開始扯禮貌,你國民黨嗎?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15:00
你看一下tosca雖然常常發表神奇的論點,有在人身攻擊的?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16:00
最多就是「搞不清楚狀況」「腦袋不清楚」如此而已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16:00
好啦,不要哭,去跟你媽告狀阿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18:00
有禮貌跟上太空有關係?要吸氧氣才能活還是上太空的阻礙呢!那這樣就不吸氧氣了?上太空那麼重要喔?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19:00
反正禮貌最重要,科科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20:00
讀過書就知道禮貌的重要啊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21:00
讀過書就知道禮貌沒有很重要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21:00
結果是我們讀書讀太多了嗎(喂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22:00
誰一開始叫人多讀點書的?誰大言不慚說支持草案就是腦殘的?喔喔 原來讀過書就知道禮貌沒有很重要啊?知書達禮你真不懂?一開始叫人多讀點書,就是因為大家對你太禮貌了?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25:00
像馬英九那種垃圾看起來就很有禮貌做的都是喪盡天良的事,跟你說好了。這社會不是看你說什麼,是看你做什麼,禮貌基本就好,而且要看對誰。對你就不需要了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28:00
很多糟糕的政治人物回家還孝順父母呢!所以不要跟他們一樣?那你又知道我做了什麼?所以不用別人基本禮貌了?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29:00
原來叫人唸書是要我們多喪盡天良(驚愕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29:00
很多殺人犯也很孝順呢,書要讀就讀通一點誰理你,旁邊吃屎去吧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33:00
果然結論就是我們書讀太多了XDDDD你如果常跑廁所請多照顧腸胃w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39:00
先關心你媽吧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41:00
你媽又怎麼了...我說 你這麼常提吃屎 又這麼常提你媽 真的沒問題吧...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45:00
合起來是你媽吃屎?原來你要表達這個?你就直說阿。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49:00
表達啥? 我只是擔心你而已啊/_>\
作者: MrEric (Hey)   2016-03-11 11:51:00
看起來有人生活過得不是很順遂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51:00
擔心你自己吧,嘴巴說擔心,心裡想的卻相反,叫做禮貌,有唸書?原來你們念的是這樣的書,難怪這麼草莓。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56:00
我自己沒什麼好擔心的 所以才要擔心你呀.../_>\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6-03-11 11:56:00
版主出來洗地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11:57:00
另外你的禮貌是指口是心非嗎? 那抱歉我真的不禮貌...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1:58:00
一個糟糕政治人物有禮貌、一個殺人犯孝順,所以就去學習禮貌跟孝順就好啊!這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意思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1 11:59:00
嗯哼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3-11 12:00:00
難道一個人有一個大缺點,他身上的優良特質都不該學習?你書是這樣讀的喔?
作者: bbfefcfa (bbfe)   2016-03-11 12:05:00
明顯有人腦羞成怒跳針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3-11 12:13:00
發抖惹 天氣冷
作者: LOGIC5566 (邏輯56)   2016-03-11 15:25:00
馬英九最有禮貌 江宜樺熱愛和平
作者: symp (天天都很累)   2016-03-11 20:43:00
我有被通知妨害名譽,幹,有點在想要不要找非常親的親人出來喬。不過這種小事找大咖的應該會被親戚笑死……
作者: eyelace (你的思緒在我之中)   2016-03-11 20:52:00
在這篇瞧樹棍應該不會怎樣吧 哈哈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3-11 22:10:00
我之前也曾經被某個人告妨害名譽 我都沒去理他 也沒去警局製作筆錄 只寫了一份答辯狀寄去警局 隔段時間就收到地檢署寄來的不起訴處分書 原來是告訴人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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