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ggy1013 (一樣的月光)》之銘言:
: 推 dans: 找估計師事務所就好了,估出來的價格大家都沒話說 04/05 02:37
: → dans: 因為就算你算出了合理的價格,你講的話也沒公信力 04/05 02:39
: → kuma660224: 小小塊佔用的反而最貴。因為你不買不行。 04/05 15:39
: → kuma660224: 實價那種大面積高總價,買來蓋房的,有一定行情。 04/05 15:40
: → kuma660224: 佔用非買不可的則要看對方想賣多少 04/05 15:42
這個是弄錯了
畸零地在土地整合上有一定的要價能力
不代表在越界建築的情況下有足夠的要價能力
地價的評估法很多
雖然聽起來很學理
但學理的成形還是基於實務上的觀察
在這例上則不是單純用比較法或開發分析法算的
民事法院的裁決依據是損害範圍
而損害範圍的評估,或許用比較法,或許用開發分析法,或許用.....收益法
收益法?很神奇齁
越界建築的土地也沒辦法租人,怎麼判斷收益價值?
所以就會判決出很奇怪的賠償金額....(對常人來說)
我還是一樣的建議你直接找代書或估價師事務所
因為你怎麼估都一定估錯的
而且對方怎麼樣都覺得他的價格比你的合理
那倒不如找個公正第三方來處理
況且這公正第三方估出來的金額
會比你心中所捏的價格還低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