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版友提到台灣房子70%沒有貸款
這點加州也有, 作法其實很簡單, 就是按照當初買價(實價登錄)去課稅
然後每年調高一個比例 如2%
比如說 之前看到某房子2011年在賣, 賣價60萬
去年的房地產稅竟然只有一千多! 等於房子的估值是10幾萬?
仔細去查一下 發現它之前買的時候只有5萬多 (1970年左右吧)
所以持有很久的屋主 基本上繳得稅也不高
但買家買了之後 房產稅馬上調整為以60萬為基礎去算
一年就是七八千
有人會說 實價登錄可以造假來逃避重稅
呵呵 沒有錯 但除了懲罰買房的Title Company之外
美國的另一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