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房真的要有警覺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4-22 01:47:38
※ 引述《stanley123 (嘿嘿)》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買房真的要有警覺
: 時間: Thu Apr 21 00:04:38 2016
:
: ※ 引述《recall801108 (EDEN)》之銘言:
: : 近期父母在高雄買了一間中古透天,雖高雄某連鎖的房仲有告知壁癌,但當時她說房子多
: : 少有壁癌,也沒特別告訴我們壁癌實際範圍,因我們賞屋時,前屋主還在,那時有傢俱,
: : 前屋主搬離後,在原本有傢俱的地方,發覺原來壁癌不只一小部份,而是非常大範圍,覺
: : 得用傢俱擋起來很不誠實,不知道處理起來會不會很複雜,或許對房仲來說只是一個案子
: : ,但看到父母親花了半輩子的心血卻那麼憂愁,真的很不捨,告知房仲卻跟買房前態度整
: : 個不同,整個推的一乾二淨,覺得買房真的要小心警覺。
假設原原PO的內容為實
以下試以原原PO的論述為基礎討論法律問題
: 首先 我自己是房仲 要噓我護航房仲的請自便
:
: 房仲沒有騙你
:
: 中古屋本來就多少有壁癌
:
: 高雄中古透天至少都20~30年以上
:
: 壁癌難免
:
: 這邊沒講到是否做瑕疵擔保
:
: 如果確實半年內發現有漏水情況 可要求屋主修繕
這個"半年內"不見得是正確的哦 慎之~慎之~
:
: 如果沒做瑕疵擔保
:
: 那就是屋主已經有折讓價金給你
原原PO在他的文章已經有說了
"那間房我們購買價沒有低" 並沒有折讓價金的情形
而且原原PO也沒有提到他們有免除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
所以針對上述二點就不必再跳針+無限迴圈了
:
: 不知道這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
: 房仲賣房子不可能把屋主的家具什麼全部搬開檢查
:
: 僅能以眼睛看到和屋主講的狀況的盡到告知義務
:
: 至於你說的態度不同 狀況沒講清楚不作評論
:
:
:
: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22 01:57:00
看的好累,先幫你噓。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6-04-22 02:09:00
認真文,推一個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6-04-22 02:39:00
民法的瑕疵擔保為5年 問題在於舉證是買的時候就有不是因為 地震 裝修 使用習慣所導致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6-04-22 02:40:00
原po是後來才說他們沒有買比較便宜這方面不能怪房仲大哥
作者: togs (= =")   2016-04-22 02:40:00
我買的時候拍照攝影請水電見證都做 不過就算真的漏也懶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6-04-22 02:40:00
才會以發現的半年內要做出請求 來做保固半年的說法交屋的前半年 基本上屋主很難舉證不是他的問題除非有動裝潢
作者: togs (= =")   2016-04-22 02:41:00
光房仲那邊就擋到一個詭異的程度...都懶得argue了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6-04-22 02:42:00
判例中漏水無法修繕的部分包含天花板和所謂無法修繕的牆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6-04-22 02:42:00
但是一旦超過半年 換成買方的舉證問題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6-04-22 02:43:00
我認為這個很重要是因為討論串的資訊無法得知討論的房屋
作者: togs (= =")   2016-04-22 02:43:00
不期不待 重新來過一定在開價過程先談(不過也可能無法成交
作者: keepsmiling (雨後)   2016-04-22 03:42:00
作者: cutybabytw (cutybabytw)   2016-04-22 04:36:00
專業
作者: niwat (原來如此)   2016-04-22 08:54:00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6-04-22 11:53:00
大推 這種有理有據的文在假資訊充斥的年代才是有價值的
作者: roseritter (滿城皆帶閃光彈)   2016-04-23 09:36:00
推一下
作者: horol (Kitten)   2016-04-24 03:06:00
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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