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883111k (超大肚魚)》之銘言:
: 問題一:最近第三次驗屋,仍有瑕疵部份,建商生氣的說,每次驗屋都增加新修繕部分,為
: 何不一次說明,導致延後交屋時間。
: 但我個人認為都是同樣類似的問題(水泥,油漆,磁磚問題),建商都不幫忙檢查,我發現
: 哪裡有問題,建商就只修繕那裡。然後再驗屋時,類似的問題就會出現,現在建商抱怨我
: 每次驗屋就跟他增加新項目,請問我有錯嗎?
: 問題二:建商生氣的說,不賣了!
: 請教如果我預售屋總價買1000萬,現在剩尾款還沒給建商,但銀行貸款已先撥給建商,房
: 屋也過戶在我名下了,目前這種情況是否有法條規定建商應該要賠錢多少呢?
: 感謝
建築物 其實都是純人工手工打造的,在購買或使用前應該會有一些認知
這類產品並不像汽車3C用品 都是電腦機械製作
更何況汽車3C用品出廠都會出現瑕疵了
所以建商在驗屋的時候 並不是推卸責任
而是所有遊戲規則都說得很清楚
驗屋順序 有 粗驗 複驗 交屋
在粗驗跟複驗都給你兩次機會尋找你認為的缺失了
卻要在交屋時還又提出新的缺失
這就應該代表你自己在前兩次並沒有很認真想尋找缺失
在建商立場 你每次提的缺失 他要重新預約工班作整修
既使是一個小油漆裂縫 他依然要找油漆點工 一次就算一天價錢
你每次發現一個缺失 他就要花比當初營建發包成本更高的價錢
去請工班維修,所以大家遊戲規則都很清楚
若實在不會驗屋 可以請專業的設計師陪同驗屋
如此才不會造成雙方的時間金錢成本不必要的浪費
再來現在的建商售後服務都做得非常好
保固內一樣可以做免費維修,何必刁難現場交屋的公務跟業務同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