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
2016-07-02 01:32:46其實仲介,說實在沒多少人在意成交的價格
不要被板上的仇仲言論誤導了
仲介只在意成交
999 萬底價算 800 好了,800總價,多幫你談 100 萬已經是超級驚人的談判能力了
價差差 100 萬,仲介費差 100 * 3% = 3 萬
3/2 (買賣雙方平分) = 1.5 萬
1.5 * 0.5(沒低薪仲介抽成) = 0.75 萬
1.5 * 0.08(有底薪仲介抽成) = 0.12 萬
很清楚了吧,你的慷慨,我可以多賺 1200~7500 塊
運氣好這案子買賣雙方都是我的那我可以賺 2400~15000 塊
再次強調,不要看板上仇仲言論,那只會誤導你的判斷
仲介沒幾個人在意成交價高一成或者低二成
最重要的是
1:成交
2:成交
3:成交
※ 引述《beminaru (老胖子)》之銘言:
: 一般的確是買2% 賣4%
: 我買/賣屋出價的習慣...
: 假設 雇主堅持底價開價999
: 我出價600 (舉例而已)
: 但是我會跟房仲說 以我的價格幫我談成的話
: 仲介的費用 我會以999萬來計算給你
: 原先底價999 服務費60萬 (買方假設該支付為20萬)
: 我會幫他補足 他被賣方砍掉的服務費給他
: 最高曾經買方 支付4% , 最近一次交易買屋也有支付3%服務費的
: 好處是價格成交範圍都會落在我針對該物件願意給的範圍上
: 而不會一直被要求加上去
: 如果房仲一直不願意收件 也能知道我的出價離屋主的底價真的有落差
: 可以早點回家洗洗睡 而不用一直耗在小房間那邊 三不五時有人進來裝水順便觀察你
: PS: 賣買雙方 服務費合計6% 就可以 你爽的話 也可以買方全付6%
: ※ 引述《pinkbest (熊寶貝)》之銘言:
: : 請問一下,賣方仲介費4%,
: : 似乎是公認/公定價格.
: : 應該仲介業者都捨不得鬆手吧.
: : (內政部規定買/賣雙方加起來6%,但如何分配,請業者自行處理)
: : 問題:
: : 兩大龍頭品牌會堅持4%之外,
: : 坊間加盟品牌,一般也是4%嗎?會有業者主動說只要3%嗎?
: : 另外,
: : 其實內政部規定不能簽底價.對嗎?
: : 然而,
: : 業者為了"戰術"操作,知道底價才比較好進行.
: : 所以總會要求賣方簽底價.
: : 問題:
: : 當準買主出價超過底價,或是到達底價時,
: : 屋主一定必須出售.
: : 對嗎?
: : 買/賣房子好像人性的考驗啊.
: : 中間又穿插了仲介,
: : 好像很複雜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