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
如果買方有透過仲介帶看過一間房屋 (專約)
但沒下斡旋 也沒有簽帶看的紀錄
仲介只知道買方的姓氏(Ex:林先生) 和電話
之後專任約結束 仲介沒有賣出
屋主和買方於專任約結束之後 不透過仲介
私下成交
這樣的話 仲介可以要求仲介費嗎?
是和買方收? 還是賣方收? 還是買賣雙方都要收?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7-03 22:59:00應該不用吧
作者:
Fuzishan (奶油小文青)
2016-07-03 23:36:00理論上可,對屋主收4%,與帶看過的買方或親友合約結束後2個月內私下成交。實際上,根本抓不到。 end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03 23:45:00先去問律師好嗎??? 這麼重要的事情
有簽帶看的紀錄嗎? 基本上你要這樣做 就要有心理準備沒被發現當作賺到 但被發現也只能鼻子摸摸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7-04 00:39:00都過半年了還不能自己買也不太合理
在此呼籲大家不要違反契約,如果想自己賣幹嘛找仲介?
這個要舉證很難,通常都是以下過斡旋單,上面有對方身份證明資料做為證據。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7-04 10:06:00嘴臉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7-04 15:09:00有什麼服務?價格談不到阿?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7-04 16:58:00也是,不過都等半年了可以自己買了吧
看這篇文一開始就不打算付仲介費了吧,不然怎麼會不付斡旋還擔心事後會被追查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7-04 17:56:00本來就有個期限。哪有被帶看過就一定要付的道理
那為什麼要找仲介帶看,一開始就自己找物件跟找屋主不就好了嗎?也沒後面的問題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7-04 19:29:00那如果找了兩個房仲要算誰的?在合約內的期間沒賣出去,合約結束後理論上就不管仲介的事。更何況已經結束半年了應該仲介不能請求任何費用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