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ujhen (YouJhen)》之銘言:
: 我們跟人買預售屋,現在要交屋了。
不對,你們買的是紅單,不是預售屋。
: 有實價登錄的問題。
: 我們提不出當初交易的證據,
: 當初買比合約書多38萬,
: 實價卻只能登合約書的金額。
: 卻直接說不願意重簽交易合約。
: 建商和建商代書直接跟我們說,
: (但當初買賣合約是建商收去銷毀)
簡單來講建商賣預售屋給投資客,只是交屋交給誰的這個權利轉化成紅單。
所以建商賣房子賣多少早就簽完合約了,實價登錄當然是按照當初買賣契約阿。
所謂實價登錄是買賣房子才有,你們又不是直接跟建商買房子。
當然不可能按照你們私下買賣的部份登錄阿。
看不懂請回到第一句,你們買的是紅單不是房子。
意思是你們買的是別人簽完的買賣合約,承接別人對於買賣預售屋的權利與義務。
就跟資產管理公司買銀行的不良債權一樣,他們沒有直接放款給別人,只是承接而已。
: 現在真的沒有什麼辦法了嗎?
: 建商也一副跟他們沒關係的樣子。
對建商來說這件事真的跟他們沒什麼關係,除非是房子有問題。
他們的義務是交屋給債權人,只是這個債權人把債權賣給你而已。
所以你再怎麼不爽也沒有辦法處理,真的頂多檢舉賣紅單給你的投資客逃稅而已。
可是,你連當初交易證據都沒有...我真的懷疑你能不能辦到就是了。
如果對貸款沒影響,你用途如果又是自住,反正房地合一稅對自住買六年有免稅額規定。
少38萬不會影響到你的稅費太多,下次不要買自己不了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