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知好
看到法拍屋有點興趣,先前有爬過一些文章
但網路上好多都是複製貼上的部落格
有用的資訊幾乎都集中在01跟PTT上
但有些真的找不太到
有個很新手的問題想請益
看上一棟法拍屋 點交 都市計畫用地為住宅區 建地
但因為拍賣標的因為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若後續狀況一
我希望保留建築物,是否需要自行去辦理建築物登記,
但因為是很久以前的房子,確定沒有建照
那相關的手續依序是如何辦理。
後續狀況二
因周圍環境算是住宅區腹地較少
若拆除原有建築物,先作為停車場使用,等待後續自地自建,
但相關的所有權問題有一些小疑問,
是否我標到的當下是同時傭有土地與房屋的所有權
還是僅只有房屋的所有權,地號並無被分割獨立一個地號
希望有好心的版友們可以不煩替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