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作AB約會有問題嗎?

作者: sharon350 (現在就是幸福)   2016-08-02 16:45:58
如題
5年前買的房子 當時還沒有實價登入
這周末要簽約了
現在房仲說要做AB約
例如A約賣500萬(實際)
B約寫賣800萬(方便貸款)
問題是其它仲介跟我說
這樣明年繳稅會繳到死
請問是真的嗎?
謝謝版上熱心的大家 謝謝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6-08-02 16:47:00
寫2000萬好了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6-08-02 16:50:00
沒啥影小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6:50:00
偽造文書
作者: amiah (向前向後)   2016-08-02 16:51:00
實登打7折賣魯蛇都還有賺
作者: a0916327869 (左)   2016-08-02 16:51:00
繳稅繳到死的說法是錯的 以前我記得是依照某個基準去算的不管你賣多少 綜所稅課的都是一樣的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6-08-02 16:52:00
勸你不要~~
作者: a0916327869 (左)   2016-08-02 16:53:00
然後你說的狀況,通常應該是投資客來買你的房子
作者: fortinet (fortinet)   2016-08-02 16:55:00
跟繳稅無關,板上勸規勸,但碰到自己買大部分都會做AB約誰不想要自己買的房子被高估 =.=
作者: a0916327869 (左)   2016-08-02 16:55:00
被抓到 通常是申報的代書會出事 屋主方面影響不大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6:57:00
屋主也是偽造文書啊哪來影響不大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6-08-02 16:58:00
誰會告他偽造文書? 樓上你跟我說看看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8-02 16:59:00
問題是你是賣方 你幫他這個忙對你有什麼好處?碰過公司作帳的就知道一大堆你高興怎麼列都怎麼列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6-08-02 17:00:00
到時候申報就完蛋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8-02 17:00:00
國稅局平常跟死人一樣 但是一丟個補繳稅款通知書過來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6-08-02 17:00:00
不被抓當然沒事,但被抓說沒稅不會被告的會幫你扛嗎^^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6-08-02 17:02:00
樓上講的灑脫 又不是你被套 講這種非實務的言論KERKER現在市場上就是賣方最急拉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8-02 17:03:00
是不會被告啦 但是哪個有屁股出來保證 幾年後對方脫手他取得成本一定用800去報 國稅局屆時不會交叉比對前一手這種實價登錄才幾年 沒人知道的事 到時候發生你幫屋主繳?
作者: woini (隔壁老王)   2016-08-02 17:06:00
你寫800國稅局向銀行調資料就用你800-你當初購入價課稅,除非你承認自己偽造文書……那個前幾樓說的契價固定%數是以查不到你購入價為前提!五年前買的隨便都調得到,自己想想要不要為下一手冒這風險
作者: IUOIUOIUO (↙~☆煞氣a唉嗚3★~↗)   2016-08-02 17:14:00
現在AB約到底還多不多?
作者: seedhorse (對不起)   2016-08-02 17:17:00
樓上 多因為都要省房地合一稅
作者: shoshobe   2016-08-02 17:17:00
灌300萬會不會灌太多了 你這樣稅會多繳不少吧 沒好處
作者: seedhorse (對不起)   2016-08-02 17:18:00
因為他是舊制房地分拆算的 所以繳稅還好 只是還是要多繳 所以你先看看寫高價金 對屋主來講有啥好處可以多拿
作者: a0916327869 (左)   2016-08-02 17:20:00
認為多灌會多繳稅 可能還沒搞清楚課稅的方式哦現在AB約 因為時價登錄 比以往還要多很多的感覺不知道哪天會出 trouble ~~更正因為 房地合一稅
作者: shoshobe   2016-08-02 17:23:00
喔 我講錯 你這個應該適用舊制
作者: amiah (向前向後)   2016-08-02 17:29:00
議價時實價和天條一樣,登越高越好,真心不騙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7:33:00
說告偽造文書, 這算私文書, 起訴人是誰啊?
作者: kingk (期待飄雨的日子)   2016-08-02 17:35:00
銀行啊!這不算騙貸款跟房屋價值嗎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7:36:00
實價登錄是要登錄為公文書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6-08-02 17:36:00
少幻想了 銀行絕對不會去告你 頂多逼買方轉貸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7:36:00
拿去貸款就是行使啊 你就是違法房仲說詞也不是說沒違法 只是說不會被告而已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6-08-02 17:37:00
就算是華南案後 很多人被華南逼轉貸 那些超貸的人也都不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7:37:00
看原PO要不要冒這個風險啦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7:38:00
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基本上不需要告訴人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08-02 17:39:00
跟報稅有關,怎會是私文書?勿誤導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7:40:00
其實原po可以去批個命,如果幾年內沒有官司的傾向,再來考慮要不要幫這個忙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08-02 17:42:00
幫這種忙要拿好處,你多報三百,就至少要多拿六成…兩百現金
作者: winbond (Danke Michael)   2016-08-02 17:48:00
幹嘛給自己惹麻煩
作者: damper   2016-08-02 17:55:00
難怪現在都要實價7折,看這樣應該要6折談了,灌超大
作者: shoshobe   2016-08-02 17:57:00
新北有人偽造實價登錄被抓包結果公務員登載部分不起訴
作者: rdcf (電腦又掛了..)   2016-08-02 18:01:00
實價登錄都灌水~~500可以變800~~真的5~6折差不多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01:00
樓上的案件有網址可參考嗎? 這和台北市地政士公會說法不同,當然公會是說[有可能]觸犯http://blog.udn.com/champking/6855735不過我自己實價登錄是買方/地政士申報,這點應該是不關賣方,賣方的偽造文書應該在和稅有關的部分不過我自己發現實價...(更正漏字)
作者: shoshobe   2016-08-02 18:04:00
103年度訴字第1316號灌水實價登錄 他瞞凶宅詐貸650萬遭判刑 就今天的新聞..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06:00
一時用這訴字號查不到,不過還是謝謝
作者: shoshobe   2016-08-02 18:06:00
那篇判決文說已經不起訴不會 討論而已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8:07:00
樓上 你誤解法院意思了判決是說不在起訴範圍內 所以職權告發吧
作者: shoshobe   2016-08-02 18:08:00
未經起訴 對 我誤解沒錯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8:08:00
你看法院會主動去告發 就是覺得這個該當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08:00
我查到shoshobe說的新聞,地院認為有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09:00
向檢方告發,和你說的剛好相反哩所以我還是錯了,還是關賣方的事(畢竟合約有簽名)新聞 http://goo.gl/UUw5yd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15:00
先搞懂公文書跟私文書, 兩方買賣不算公文書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17:00
這裏沒人講兩方買賣的合約是公文書,重點不在這個點上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18:00
再看清楚, 關賣方啥事, 這案是賣方告發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18:00
因為賣方並非合意的共犯,所以此案不關賣方的事.但本文原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19:00
所以才有後面的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19:00
po若合意簽名,就變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共犯了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8-02 18:19:00
偽造文書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0:00
國稅局查實際金流就知道你不是實際賣那個高價,除非你很完整的把洗錢流程都跑完,檯面上金流是高價,透過洗錢再把差價退回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21:00
當然是800萬進退300萬現金, 金流做好做滿你都想的到, 難道別人就不會這樣操作嗎?y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1:00
那逮到就變外加一條洗錢這裏在討論合法性,不是如何做假不被抓到. 做假沒被抓和合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22:00
那來的洗錢, 我快笑死了, 就算是贈與也是合法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2:00
法是兩回事好嗎?那你就做贈與,看看國稅局這三歲小孩會不會接受啊 XD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23:00
洗錢的定義要不要先搞懂, 這是非法取得的贓錢嗎?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3:00
你才搞不清楚狀況,如果可以合法退,你幹嘛走檯面下?洗錢防制法就算是合法金流,超過50萬也要申報啊,難道你不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24:00
就不想被盯上, 跟國稅局扯上關係白的也變黑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4:00
知道?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8:24:00
實登的價格跟實際交易不同 就該當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會不會被抓跟有沒有觸法是兩件事情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8:25:00
你不要一直拿沒人會抓闖紅燈 來說闖紅燈不犯法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5:00
先把違法和做假沒被抓分開好嗎?後者有需要你可另開討論教大家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25:00
闖紅燈不犯法啊 違規不違法, 被罰錢不會被抓去關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26:00
XDXD 很多人的法律見解都很獨特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6:00
但是說成沒法律責任就是誤導了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27:00
登載不實並不是賣方的責任是買方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27:00
要問有沒有可能的責任是兩回事.你合意造假就是共犯啊我剛才會以為不關賣方是一時想錯了,後來自己更正的,sh大提供的案件,賣方本來就不知情,不是合意共犯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8:29:00
不懂法律也可以查判決吧 判決都有寫了如果賣方合意製作AB約就一起擔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有責任跟會不會被抓是兩件是兩件事情 原PO好自為之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8-02 18:32:00
奇怪 明顯就是錯的事為什麼一堆人在那找理由硬要心存僥倖重點從頭到尾就沒看到對賣方有半毛好處 這到底什麼居心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33:00
回頭看看, 現在會做這種事, 還不市政府制度造成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02 18:34:00
想鑽實價登錄漏洞怪政府囉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34:00
沒房地合一新舊制, 買方幹嘛要作這種事, 短時間一定多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34:00
政府制度跟賣方要不要選擇配合違法哪天被逮又是兩回事,一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35:00
碼歸一碼。今天政府制度讓魯蛇沒便宜房不等於魯蛇可以去搶銀行買房還是建議realmeat大,提供正確法律資訊,如果要另外提供地資訊,還是要講清楚責任風險.不要推給政府制度^地下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36:00
我從頭到尾可沒說他合法, 只是不會被抓到, 如果雙方合議說國稅局跟洗錢也太有喜感了如果不是賣方告發, 我看這案就這麼過了, 哈哈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37:00
應該是還沒被抓到,不是不會.國稅局抽查金流就可能會了.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38:00
政府單位是"不告不理"...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6-08-02 18:38:00
國稅局查現金流應該跑不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39:00
國稅局查稅不用人告啊,這是連帶出來的.我在股板寫過推文說明為什麼證所稅這麼難推,原因就是國稅局的查稅義務使得以前沒事的,未來一定變有事.所以絕對阻力超大有興趣我可以給你資料.凡事牽涉到國稅局的職掌,沒人告都可能出事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8-02 18:41:00
現在問題就是以前沒實價 但是現在有了 你無法保證以後政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6-08-02 18:42:00
夜路走多了會撞鬼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8-02 18:42:00
府尤其國稅局會不會跑去調實價資料找你麻煩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42:00
證所稅跑的掉才有鬼,也舉好一點的例子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02 18:43:00
營業稅內外帳國稅局就查不完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43:00
證所稅不是逃不逃得掉的問題,是它一旦正式實施,就會連帶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8-02 18:44:00
這倒是真的 被抽到真的超衰 還好是給四大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02 18:44:00
逮出內線交易。我說了有興趣我給你股板文章編號除了內線交易,還有人頭戶炒作,以往不關國稅局的事,證所稅一實施,立刻變國稅局份內的事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6-08-02 18:46:00
說不定國稅局稅官也上房版
作者: stupigII (有遺憾,也不要有後悔)   2016-08-02 21:32:00
-----------賣房子有必要替自己找麻煩嗎?-------------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16-08-02 22:08:00
記得請買方補貼你一些,做高價你沒差 他好賣 你可要求
作者: winddin (最中肯的那種)   2016-08-02 23:38:00
國稅局在加強稽查這部份
作者: lavena   2016-08-02 23:42:00
誠實至上,不要傻傻的惹上麻煩
作者: Argyris (自宅警備員 Lv.1)   2016-08-02 23:57:00
一個簡單的問題,現在吵得火熱的房屋稅土地稅,哪天政府要依照你自己的實價登錄幫你課稅(現在是評定現值),你要去自守偽造文書嗎?
作者: taco13 (章魚燒)   2016-08-03 00:18:00
不要 找自己麻煩
作者: shindawn (最偉大的米蟲)   2016-08-03 00:39:00
沒實務經驗的出來幻想真的很好笑
作者: owhaha (哇哈哈)   2016-08-03 09:01:00
清清白白做人很難嗎 為啥要搞這麼複雜...
作者: williamppt (夏夜晚風)   2016-08-03 09:09:00
偽造文書 備份
作者: forever0611 (kang)   2016-08-03 09:57:00
以後實價苛稅,爽死你
作者: adifdtd (請加油~)   2016-08-04 15:27:00
這樣搞真的是常態嗎 哀 社會信任感好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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