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心得必須在這 並超過二十字 否則視為無效新聞
: 1.北市非自用住宅 高達46%
: 2.北市稅捐稽徵處認為 豪宅稅負明顯偏低
: 3.房屋稅及土地稅等財產稅在台灣的實際稅率偏低
: 遠遠不及許多先進國家平均約現值1%的水準 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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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1%稅率這部分跟先進國家比差不多
重點是過去政府採輕稅政策
把政府的公告地價跟房屋評定現值都跟市價差得非常遠
以少少的公告地價跟房屋評定現值作為稅基 乘上1%稅率
才會讓現在大家住個實際市價幾百萬幾千萬的房地
一年只要繳幾萬塊的持有稅比養台車還便宜
住個幾十年後你賣掉賺增值幾十年也不用付房租
笨蛋才不買房
壓身家十幾年前都要買
以後這種輕稅好日子會漸漸沒有了 政府很窮
現在地方政府最大的財源就在這邊
一年幾千億
因為政府只保障讓人有"住"的權利
沒有要保障你有"買"的權利
以後對公告地價、房屋現值都會把"市價"納入參考 逐漸貼近市價 甚至等於市價
所以你以後買1000萬的房子自住 那麼稅基可能就是八、九百萬
乘上約1%的稅 你每年記得至少要交八、九萬的持有稅才能持續"擁有"這棟房子自己住
你要住十幾二十年就要繳個一兩百萬的持有成本跑不掉
(當然你政府可以針對自住用戶設下更高的優惠,比如稅率降到0.3%或更低
不過必須花一大比稽徵成本在確認是否為自住戶)
如果你想當投資客
買第二棟 第三棟來投資
OK 那就用八九百萬的稅基乘上2%、3%的非自用稅率
你每年請準備三四十萬的錢來繼續持有這幾間多的房子
先進國家之所以沒有像臺灣人一輩子一定要買房子 很大一部分人都是租房過一生
不是人家沒有有土斯有財觀念
是因為持有稅很重 雖然房子本身不貴但你買了也養不起
我本身是贊成讓1%的房地稅逐漸貼近市價甚至等於市價課稅的
因為合理
假設第一棟房地產我買了1000萬
我每年八、九萬的持有稅貢獻給政府我還可以負擔 (何況政府可能會對自住戶更優惠)
我比別人富有 擁有了房子土地的所有權 不用繳十幾萬的租金
別人比我窮買不起 沒有房地所有權 得年年去找地方租 花個十幾萬租金還要看房東臉色
我自住二三十年後賣掉 漲價的部分扣掉土地增值稅
就是我投資的賺頭 持有稅就是我長期投資的成本
同樣租二三十年的人手上什麼都沒有離開
很合理 沒有像過去房租增值兩手賺的 養房幾近零成本 比養一台國產車還便宜
租房子就笨蛋 貧富差距只會越拉越開
至於你說買第二棟第三棟的投資客
這種想炒樓的人你跟他多收一點持有稅讓他不敢屯房把房子釋出不是更合理嗎?
不過這道理人人都會說啦
之所以難做就在於臺灣大部分人都會持有一棟房地自住啦
你要自住的老百姓每年固定要多繳好幾萬的持有稅
怎會有人把票投給你
何況很多人都擁有第二棟、第三棟房子買給子女投資
會支持的只有現在尚未擁有房地產的人 (就像我一樣)
沒有人想要多交稅的啦
買房的人會說租房子的人怪我囉
誰叫你當初不咬牙買一棟 同樣的錢十年前你買跑車我買房
我十年內沒繳多少房屋稅地價稅
十年後你車子殘值剩沒多少你還繳了十年房租跟十年燃料稅牌照稅 傻傻的
你十年後流浪街頭干我屁事啊 (挖鼻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