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版上的討論
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
就是房屋稅的課徵原則到底是量能還是受益
量能原則考量到的是你的經濟能力 經濟能力越高就要繳越多稅(ex所得稅)
受益原則考量到的是你自政府的支出中所獲得利益的多寡
獲得越多的利益就要繳越多稅
我認為房屋稅的課徵目的比較像後者
所以地段不同 課的房屋稅自然不同
地段好的地方 表示地方政府投入較多的建設 多繳一點房屋稅是應該的
因為你享受了政府建設的好處 自然該回饋
如果是這樣
那以實價1%來課稅就很弔詭了
因為在郊區的別墅 實價可能比市區的老公寓來的高
那這樣就會變成 房屋稅的繳納是看有錢程度
因為你有錢買得起這個價位的房子 所以你要繳多一點的稅
而不是以享受到政府的建設多寡來作為繳稅的依據
然後我也在思考什麼叫居住正義
我同意房子是民生必需品
但政府要做到每個人都買得起房才叫居住正義嗎
如果買得起房只是是在郊區呢?
或如果保證你在市中心租的到房呢?
這樣算不算居住正義?
還是一定要讓每個人想買哪裡的房子就可以買得起 才叫居住正義?
以上是看完討論串後有的一點小想法
※ 引述《Avandia (梵帝雅膜衣碇)》之銘言:
: 就算是自用住宅稅率還是偏低阿
: 台北市比屏東市享受多那麼多的醫療 教育 交通資源
: 依照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本來就應該多繳一點稅金
: 捷運周邊的房屋也應該依照 一百公尺內 五百公尺內 一公里內分別有不同的課稅級距
: 其實房價高漲大家真的沒意見阿
: 有意見的是 房價上漲政府及絕大多數人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回饋
: 如果台北市豪宅以 300萬/p的實價為稅基課稅
: 建商有錢人在怎麼亂炒作 一年光房子課稅就幾十萬上百萬
: 好歹也是對地方政府建設大有幫助 大家都沒話說
: 偏偏現在的情況是
: 一堆人莫名其妙地享受到政府建設跟旁邊建商炒作房價高漲的好處
: 卻完全沒有相對應的付出 這是不合理的
: 政府應該要大幅調高所有市中心住宅的房屋稅
: 避免人口過度集中化
: 幫助沒能力沒資格繼續待在市中心的人
: 有一股改變的動力 推她一把 讓他去比較郊區的地方發展
: 這樣真的比較適合這些人
: 政府也算是做善事來著
: 我說真的 一堆窮人空有一間台北市爛屋 一年三五萬稅金都交不出來的人
: 真的不適合住在市中心
: 就像開車一樣啊 你連牌照稅燃料稅都交不起 開甚麼5000cc 的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