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幾間房子...
發現大約20年前左右的華廈....
在停車位的部份,權狀並不會登載停車位編號...
只會登載在共有部份...有車位的屋主持分會比較多...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之下,雖然權狀上看的出來有停車位,
但原屋主要如何證明自己的停車位編號??
這樣的情況之下,有辦法請代書在做房屋過戶時在權狀上登載車位編號嗎??
這種情況好像大約在15年以上的住宅大樓或華廈都有類似的狀況,
但如果是近幾年的房屋,權狀上都會清楚記載停車位編號,感覺比較有保障。
新手上路,開始計畫購屋,有些疑問,請板上達人釋疑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