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ehKuo (Jas)》之銘言:
: 各位鄉民大家好,小妹有個朋友想請問關於土地販賣的事情
: 背景是這樣的:
: 兩年前,朋友父親過世,繼承了一塊土地 在高雄阿蓮區 與三位姑姑及阿伯各分有約兩百
: 坪
: 朋友跟她父親感情很好 可是跟父親那邊的親戚有金錢糾紛 她被卡油2.3次 金額約10幾萬
: 就是她跟她伯父共同持有的房子兩年租金全被拿走之類的(她其實知道可能有這租金 但
: 想說是爸爸的哥哥沒關係 但她媽媽蠻堅持要拿 認為該是她的就是她的 所以她媽媽有跟
: 她伯父
: 通過電話 沒有打算要追溯之前的租金 只是要開始拿她該有的 結果 她伯父從此不理她)
: 她中姑姑也是很誇張 就不贅述了
: 她這兩天接到大姑姑的電話 被告知長輩他們有意出售土地 要她寫委託書給中姑姑 說中
: 姑姑要自己賣 因為不想被收仲介費
: 只是因為一些先例,造成她不信任這位中姑姑,不想簽署委託書給她,朋友也告知將一起
: 處理販賣事宜
: 但是大姑姑不斷打電話來說委託書必須簽署
: 又改口說 中姑姑決定還是交由仲介來賣
: 但還是要簽署委託書給她
: 想請問是為什麼堅持要我朋友簽署委託書?
: 我朋友可以自己處理啊?
: 是不是有什麼陰謀呢?
: 我查了一下土地受託人 還是看不太懂受託人有什麼權限?
: https://www.land.moi.gov.tw/law/pda/openframe.asp?lid=1278
: 只知道不能拋棄也不能轉贈
: 拜託大家了!感謝您 大家颱風平安
首先...看土地登記規則幹嘛啦 XD
那是送地政機關辦移轉登記時候才要看的
妳想要了解委託書的法律效力,應該是去查民法的"代理"那部分
關於授權他人代理,所產生之法律效力以及禁止之事項
至於妳問的,簽委託書會有什麼問題?
老實說,得看委託書內容才能回答妳
委託書本身可能沒問題、也可能問題很大
但妳跟親戚不只是委託書的問題,是人的問題
就算委託書內容沒問題,人出問題
最後也一樣有問題
另外有人提到土地法34-1
這部份是也可以看一下,主要是看對方持分&人數有沒有過半(過2/3人數不計)
有的話才要小心
不過妳這邊也有優先購買權可以主張
當然實務上的攻防可以是非常激烈,畢竟大建商/土地開發都玩這套
但我看妳親戚應該也沒那麼專業,若兩邊都不懂的話就......扯平 XD
最後就是妳要買賣土地不要找代書...請去找仲介
除非是代書兼仲介
然後以仲介的角度來看,妳們這筆土地要整合才要搞頭
假設價值1000萬的土地,假設分開賣持分7/10
不是 1000*7/10=700 萬
可能只剩下500萬、300萬甚至更低
簡單說
這筆土地妳親戚沒辦法單獨賣,妳們也沒辦法單獨賣 (單獨賣還會有優購權問題)
必須要一起賣才有價值
但是由於雙方缺乏互信機制
所以委由公正第三方來處理是比較好 (例如共同委託信任的仲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