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買賣房屋與貸款問題

作者: mileshbk29 (Miles)   2016-09-28 23:49:34
情況是這樣的:
現為公務人員 女友則否
兩人想購屋 由我申請公教人員房貸
因貸款由兩人分攤 所以房子想登記為共有
問題如下:
1.共同持有,非配偶,有一方非公務員,這種情況下還可申請公教人員貸款嗎?
2.簽訂買賣契約時,需要兩人都簽約嗎?
還是只要我簽約,等過戶時再辦理登記為共有?
承上,會對於貸款有什麼影響嗎?
3.先登記為兩人共有 跟 婚後再改登記為共有
以上兩種情形在成本上孰優孰劣呢?
(不考慮什麼感情生變、離婚情況,單純就成本、費用來看)
以上,謝謝解答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9-29 02:28:00
1.你的部分不確定,但起碼對方的部分是不能申請公教人員優惠房貸。2.最好是兩個人簽名,以免將來有房地合一稅成本舉證的問題。3.房地合一稅成本的問題最嚴重,再來就房子一半的契稅。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6-09-29 09:26:00
先結婚再說還沒結婚 只是女友,最好不要共同持有更何況 結婚後再辦贈與1/2即可
作者: qunbeiki (睡不著)   2016-09-29 14:31:00
婚後再辦贈與1/2,是不是要再付一筆贈與稅呢?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6-09-29 16:31:00
代書契稅什麼的兩倍, 房屋稅也二份,不過不確定是不是二倍我當初貸款是我的名字, 買房結婚前登記在兩人的名下更正, 代書費二倍, 稅的部份不確定房貸就我自己扛, 中間還因為結婚後有辦青年首購之類的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6-09-29 16:37:00
夫妻贈與免稅免贈與稅,也不用繳增值稅,但要繳契稅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6-09-30 03:18:00
婚後夫妻間的贈與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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