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簽約了才發現被賺價差,可以毀約嗎?

作者: yoga5566 (宥嘉5566)   2016-11-09 08:53:47
你傻傻的,有合約就照合約走呀
合約上面簽的應該是「賣價的4%是服務費」
換句話說,賣家可以拿96%
原來實拿是90000*.96=86400
現在變成91500*.96=87840
每坪多賺了1440,何樂而不為?
你跟你親戚說,硬踩住賣價是91500,然後一定要實拿87840
只要照著合約走,這樣一定沒問題的
官司怎麼打都不會輸
口頭承諾都是屁,白紙黑字才有效力
這樣你親戚還多賺不少,超爽的
※ 引述《mansJ (借個火?)》之銘言:
: 親戚今天賣了一筆土地
: 說好一坪9萬,結果簽約的時候
: 發現交易價格突然變9萬1500
: 詢問自己的土地仲介人,
: 他誆說多的一千五是買方2%服務費
: 親戚依舊是一坪9萬的成交價給4%服務費
: 所以親戚就簽了約了收了訂金。
: 但親戚後來晚上覺得很怪,
: 就自己跑去早上買方家找買方
: 才發現買方說成交價本來就是91500
: 他的服務費他已經另外給了。
: 問題:
: 所以晚上親戚說出來的時候
: 才發現被仲介人用賺價差的方法給騙了。
: 那如果這時候親戚想毀約直接把訂金趕快退回給買方,解約。
: 這樣算毀約嗎? 需要擔心簽約時合約寫的:
: 除了退回訂金還要再賠一倍的訂金給買方的這項條約嗎?
: 合約本身已經牽扯到仲介人的誠信問題
: (ex當初其實說要賣九萬五結果仲介說只能賣9萬
: 但實際上買方卻是願意至少付92000。)
: 這樣的合約到底還有沒效力阿?
作者: overshot (信義小魯)   2016-11-09 09:11:00
原po親戚是賣家,會想毀約我是看不懂@@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11-09 09:43:00
不爽給沒誠信的人賺而已吧..錢是一回事 被當阿呆是另一件事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1-09 09:59:00
這解釋錯誤,實際上是服務費依產權價值另收,付給仲介的錢不會算到產權價格內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6-11-09 10:29:00
哪家的合約書直接跳過內政部版本?這麼狂!!賣價是賣價仲介費是額外條文內吧
作者: overshot (信義小魯)   2016-11-09 12:58:00
這和誠信也無關阿...因為多的1500/p那個中人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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