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子在591刊登了快二個月,居然...

作者: onlygoog (angle)   2016-11-12 09:18:36
在賣房這段期間有些小小的心得:
1. 如果想買房子的人想要房價真的降的很有感,就不要去看房,也不要出價,
只要都沒有什麼人去看房,去出價,那些建商和投資客心裡一定會慌張,
資金沒那麼厚的或是性子比較急的建商或投資客,就會自動降了,
只要有人一降,其它的就會鬆動了,接下來就是骨牌效應了。
房價降得有感就會是真的了。
2. 注意那些已經公開銷售一段時間但是還狂打廣告的建商,
就表示他的房子是沒有什麼買氣的,他才會到處買看板,發宣傳單。
如果房子很好賣,根本不需要花錢做廣告。
3. 仲介其實真的是拉高房價的好幫手,
老實說,以現今的網路的發達跟每個人對於手機、電腦操作的了解,
資訊的流通不再像以前只能透過實體店面或是人員的傳遞,
賣房子的門檻其實比起以前真的低很多,
一間房子本來的價格沒有那麼高,但是因為有仲介要賺一手,而且是很大一手,
導致房價逼不得已要提高一成至二成。
如果政府想解決高房價的問題,其實可以從這個資訊流通的問題來解決。
就像實價登錄稍稍解決了價格的資訊不對稱,
如果各地方政府能設立一個像591的網站,規定買賣中古屋都要上這個網站登錄資訊,
把所有中古屋買賣的資訊都集中於此,讓買賣雙方都能從中得到房屋買賣訊息,
進而交易。
我想只要把仲介這個中間通路消除掉,價格一定會降得很有感。
只是看政府願不願意做而已。
對了,我不是空空來反串的,我是真的有要賣房的,誰說吸毒的,不能反毒?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6-11-12 09:34:00
你的房子在那?591有連結嗎,大家幫你看看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1-12 09:36:00
以前一間房可以祖孫三代 現在搬屋機會多 間接也影響到買屋的風潮吧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6-11-12 09:43:00
其實房仲最高只能收6%,所以不會多一兩成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6-11-12 09:58:00
以後雙方仲仲費都要寫入合約拉 最好再在實價網站公布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11-12 10:10:00
這樣以後仲介通通都要轉職成代書了嗎
作者: darkgoblin (小影)   2016-11-12 10:10:00
認同樓上所言 直接白紙黑字 買方服務費多少 賣方服務費多少 清清楚楚 仲介這工作才會有尊嚴
作者: ivyL (羊仔)   2016-11-12 10:19:00
你政府這樣做,你很快看到那些房仲業者大老通通跑出來抗議
作者: askachage (皮皮)   2016-11-12 11:33:00
即然是空空以身作則賣房,直接開1折賣不就好了你剛好有這個榮幸做第一個骨牌喔
作者: cubec (cubec)   2016-11-12 13:03:00
其實政府可以規定,賣房一定要申請「許可序號」,所有賣房文宣一定要附上這個序號,大家可比對是否同一物件。
作者: richman88 (richman)   2016-11-12 13:17:00
講了這麼久,就是不敢把連結po上來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11-12 15:13:00
D卡幻想文 這樣也一篇? 下次換義子捅母好了
作者: koba2266   2016-11-12 15:44:00
其實最需要房地交易所,物件權利義務要認證,公開交易透明,就不需要房仲
作者: likekittycat (小靜)   2016-11-12 20:29:00
同意到不能再更多了買賣股票有股票交易所跟公開資訊觀測站,房地產卻沒有,支持政府推動架設房地網站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11-13 00:35:00
ohohoh你到底是要買房 還是要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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