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0h1 (小羊班13號)
2016-11-20 17:15:53想向各位請教一個有點棘手(自以為)的問題,
在下名下在花蓮有一間小屋,出資者不是我(非借名登記),但我可以處分
可是出資者一直藉故拖延不願意將土地房屋所有權狀交給我
(因為前年我親自去塗銷,所以名字是我的我確定,最近也收過幾封房仲的廣告信)
我的理解是,我只要跑一趟花蓮地政辦遺失補發,拿到所有權狀應不是問題。
我最大的煩惱是,該處現在應該是有住人(出資者未經我同意無償讓我不認識的人居住)
如果我要賣掉,該怎麼做比較好?
我是否需要親自去按門鈴請對方搬家?還是可能可以全部交給仲介?
坦白說我還想跟住在裡面的人要求不當得利返還,有比較容易的舉證方法嗎?
拜託大家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