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每月支付的房貸到底算是 資產還是支出?
今天身邊有兩個朋友提到每個月的生活支出很重,
當中包含住的費用,
其中A是租屋的租金,B是房貸,
而A覺得租金是每月支出,而房貸算是資產,
因為A覺得房租是幫別人養房,而房貸是付給自己的房子,
所以A認為房貸應該列為每月的資產收入,
他認為租20年後自己是一場空,
跟繳了20年的房貸後房子是自己的不一樣,所以A認為房貸屬於資產。
但B不認為房貸是資產,應該一樣列為每月生活支出,
因為每個月一樣是要從口袋拿出錢來,
並不是實質的存下來,且房貸還有利息在內,
而房子也並非只漲不跌,說不定房貸繳完,屆時房價已跌破自己的成本,
因此不能算資產,
舉例,若貸20年,萬一10年後發生變故要將房子賣掉,
扣完成本後也不一定能拿到錢,
以房子400萬,頭期100萬,貸300萬為例,若10年後房價剩300萬,
帳面上好像損失100萬,其實不止,
因為10年付出的房貸假設利率都2%不變的情況下,付了180萬房貸,
總成本是100(頭期)+180(10年房貸)=280
總獲利是300(10年後房價)-170(房貸餘額)=130
總損益是130-280= -150
所以繳了10年房貸可能因此賠了150萬,就當做租屋成本一樣
若依這個例子來看跟A租10年屋的意思也差不多,只差在不用搬來搬去,
他認為從口袋拿出去的叫支出,從外面拿進口袋的才叫資產,
房貸是每月都要付的,繳清後才是真正自己的,那時候才能稱資產。
B認為,當然也有可能房貸繳完,增值一倍以上也說不定,
只是繳房貸的過程還是支出一種,是每個月都必需提撥的費用,
並不能當做資產來說。
以上,不知大家有何見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