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們家是一棟五層樓的公寓,而我們住在二樓,去年因為住在五樓
的住戶反應他們家會漏水而且太陽一直曬會很熱,希望能在頂樓做防水隔熱,住戶都同意
,也在同意書上簽名。
施工結束後,五樓住戶以頂樓是公共空間,所有住戶都有責任分擔這筆修繕費,但當
初他的同意書上並沒有說需要大家分擔費用,施工前也沒有跟大家說他要怎麼施工,因此
其他住戶都覺得沒有理由這樣就來要錢。
我看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條例說住戶是區分所有權人,必須共同負擔費用,這樣表
示說我們不管怎樣都必須出錢了嗎?希望大家能給我解答,畢竟不是一筆小數目啊,謝謝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6-12-23 15:23:00是沒錯呀,所以有些頂樓加蓋沒協議樓下可告,但一般頂樓就傻傻的付掉了
作者:
ftrain 2016-12-23 15:23:00要出
作者:
PttAmy (Am)
2016-12-23 15:32:00理論上漏水是要出,隔熱就不是,然後我覺得這個頂樓很詐
請處理漏水公司另外估價,只平均分攤漏水的部分。隔熱部分由該住戶負責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6-12-23 15:46:00
漏水可以 隔熱就不是 正解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12-23 16:00:00看一下簽的內容,如果僅是同意施作,那就主張只支付漏水,怕的夾帶了一併同意支付隔熱費用
作者:
seatea (重新出發)
2016-12-23 16:06:00漏水要負擔,因為頂樓所有住戶都有使用權一般大樓也都是如此,頂樓修繕都是用管理費,而管理費也是全體住戶出的
要出 , 頂樓你們也有使用的權利 不用你家的事防水合理 隔熱不合理你們簽名了 簽名的內容附件丟上來看看
作者:
cka 2016-12-23 16:20:00防水合理 隔熱不合理..這有點拐
1.漏水本來就要出沒錯 2.可以吵的是 a.隔熱b.工法,公共區域修復要大家出錢,那工法跟預算也該大家一起同意總不能簽了同意書就自己無預算上限亂找廠商
頂樓是全體的 共同分擔無誤 其實他的主張沒錯 不過如果他有加蓋個人佔用 那麼上法院他不見得能贏喔另外防漏是共同出 至於隔熱如果真的上法院也有得吵
報價沒經過同意管你修什麼都不會付 誰知道你找了誰 佣金多少還是其實同意書就有報價資料了 然後閉著眼簽心裡想反正不關我的事?
作者:
fool66 (66fool)
2016-12-23 17:52:00我記得要出漏水的錢但是出一半,因為他也有責任維護他的專用天花板部份,隔熱就不用出因為你用不到。
漏水和隔熱都要一起分攤,頂樓沒有人只施工防水而不施工隔熱的,一般做完防水塗層之後,會施做隔熱磚以避免防水塗層因陽光曝曬老化,若無施做隔熱磚,防水塗層一年就報銷了,且隔熱磚還可讓住戶踩踏避免直接破壞防水塗層。所以當然都要平均分攤若隔熱是搭鐵架遮蔭方式,全體住戶也可以用此設施來晾衣服,所以也是要全體分攤以公共場合觀點來看,只要對公共場合進行修繕,都是要由住戶分攤費用,例如,五樓外牆露水,難道只修漏水,而不把外牆磁磚一起補上?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6-12-23 18:59:00頂樓你們有使用,當然要出錢啊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12-23 19:11:00出錢應該,但價格沒經過大家的同意,就有爭議。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12-23 19:49:00zebra講的是新建時的「防水」,這篇是漏水維修,一般沒在全部打掉重練的.局部處理看是用注射還是其他方法.一漏水就全部打掉重練,也太凱了一點另外除遮蔭有先經過所有住戶知悉且同意分攤,不可能先斬後奏的.這樣先斬後奏叫其他樓層幫忙出,連管委會都不一定做得到,金額大一點還要開住戶大會,這個戶數少,分攤更重,怎麼可能先斬後奏
作者:
tku9527 (謝謝你9527)
2016-12-23 20:50:00是的 頂樓樓板是公的不過 金額部份是有爭議 ㄧ般是由管委會尋比價後施工
作者:
pz5202 (tata)
2016-12-23 20:53:00要出+1111
作者:
tku9527 (謝謝你9527)
2016-12-23 20:53:00大額還需經區權會通過才做
作者:
TDEK (ㄅㄧˋㄇㄚˊㄧㄡˊ)
2016-12-23 20:57:00現在社區是頂樓出一半管委會出一半+發包+廠商有保固兩年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6-12-24 01:03:00樓上回答的XD
作者: noy0191 2016-12-24 09:40:00
不公平的事,頂樓本身買時價位就較低,買的人本來就知這種風險。還要全棟一起付擔,我之前是談成比例分配。和我這低樓層,漏水對我真沒啥影響。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6-12-24 12:11:00
有些頂樓鐵門封梯的也不一定會贏
作者:
DuGoGo (約定)
2016-12-24 20:16:00要出+1
頂樓價位低這種說法上法院應該沒用喔 按法規頂樓大家共同使用 就是要一起出 只是這個案例根本霸王硬上勾
作者:
MAN5566 (男-56)
2016-12-26 10:44:00只要有"正常運作"的管委會存在,買頂樓不累啊
漏水會影響居住的要攤,但隔熱這種只是舒適度問題的完全不用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