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代PO
各位好
小弟最近在找人生第一戶房子
看了很多,終於最後找到一間喜歡的
但是礙於經濟壓力 實在無法負擔
所以按照開價的大約七折左右出價
是透過2X世紀 房仲來出斡旋
本來想說 價錢太低大概不會理我,但仲介爽快收了斡旋
但沒多久就告訴我這個價錢屋主不考慮。
我本來想加個30~50萬,但是仲介就說沒加到 開價約9折屋主不願意談。也不收斡旋了。
所以我就放棄了。然後仲介退我斡旋金 也把買賣議價合約書收回。
後來輾轉因為朋友的關係,找到了屋主本人,
我想說直接跟屋主談也許比較簡單。
但是有朋友說我這樣不行 就算成交還是會被告。
我是想問版友,我這樣該自行跟屋主談嗎?
成交的話會不會真的被仲介告呢?
因為斡旋書被收回 我也不記得條約內容了
或是有沒有版友能提供 這家的斡旋書範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