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A,B兩屋相連,A,B兩屋產權是乾淨的,屋主分別為兩兄弟,一開始與房仲接洽時是只談A屋,因A屋屋主不爽B屋屋主自行打通兩屋,來堆放雜物,且A屋屋主沒有居住於A屋中(有跟A屋屋主見面談過),但現在要進入A屋只能從B屋進去,因為鑰匙A屋主弄丟了,所以我還沒進去看過房子內部
事後B屋屋主得知此事後,決定要把B屋也賣掉,並希望我能一次接手AB兩屋
目前B屋是親戚甲在使用,甲親戚主張B屋有她的份,B屋屋主不能隨便賣掉,正在民事訴訟中
我的問題是
仲介表示,如果我急的話就下斡旋,請A屋主找警察來,把門打開進去看(因AB相通,才不會有私闖民宅的疑慮),先談A屋就好,也會請屋主把相通的地方封起來,然後在斡旋書上寫,如不滿意內部環境,可無條件拿回斡旋金.
請問這種情況我要怎麼處理?
本身對AB兩屋蠻感興趣的,因為價格和地段都還不錯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