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首購族選修-車位淺談

作者: overshot (信義小魯)   2017-02-23 20:03:42
上個月剛好收到板友來信詢問車位問題
解答了之後徵求對方同意
想說說不定也會有人有類似問題
所以公開信件的同時也順便聊聊車位這個的東西~~
Q:
您好~不好意思打擾了 因為常在板上看見您的發文
所以想請教您問題!!
我們家有一棟透天,門口不遠處有畫停車格,但是因為是在山上
所以每戶也都沒有登記什麼的,就直覺前面就是自己的位子
各自就擺東西佔住位置
但在去年我們車賣掉後位置就被別人停了
鄰居也說你們要去跟占位的人說請他離開
不然你們以後會不好賣房
而現在我們想把房子處理掉 請問我們要如何主張我們的權益
或是直接賣給買方即可?包含車位這樣?
麻煩您了 這件事困惱我們很久
再請你幫忙了!感謝!
在看答案之前我們可以先來簡單了解一下車位的產權
車位的產權有三種:[法定]、[獎勵]、[增設]
(法源就不特別提了,對我們一般人不太有意義我覺得啦~)
(80年法規有修,但怕講太複雜大家搞混,所以以下僅適用80年後完成的建築)
法定:
按建物本身樓地板面積所「最少應設立的車位」
這種車位一定會存在於公設裡面
而法定停車位一般最常遇到的狀況是這樣:
1.公設均攤於全體住戶:
a.住戶規約明定:(抽籤、輪流、排隊等)
b.根本沒規定:先佔先贏
c.不能賣,因為是大家的
2.公設均攤於部分住戶:
a.只有該住戶持有車位
b.可獨賣,但只能賣給社區住戶
增設:
除了法定停車位之外,建商用多的空間所自行增設的車位。
這種車位有兩種登記方式:
1.有獨立權狀
a.只有該住戶持有車位
b.可獨賣,賣給誰都可以
2.公設均攤於部分住戶
a.只有該住戶持有車位
b.可獨賣,但只能賣給社區住戶
獎勵:
因為都市發展造成周邊停車位日益不足
所以政府獎勵建商增設停車位以供公眾使用,藉此建商可以多得到樓地板面積。
;這種車位跟增設一樣有兩種登記方式
1.有獨立權狀
a.只有該住戶持有車位
b.可獨賣,賣給誰都可以
2.公設均攤於部分住戶
a.只有該住戶持有車位
b.可獨賣,但只能賣給社區住戶
表格整裡:
http://i.imgur.com/h7208zv.jpg
總結:
回到一開始版友問的問題
首先,這個車位沒有獨立的權狀
再來就是要去看看這個車位所屬的公設是不是大家都有持分
舉例來說,社區假設有100戶,車位只有30個
狀況1
車位共有部分的持分若是大家都有的,那沒得搞了
因為不能主張權力,社區又沒規定的狀況下,就真的是先搶先贏
這時如果你和買方說這是你的車位
那之後一定會有糾紛。
狀況2
車位的那個公設持分範圍是1/30(或分母更少)的話
那代表妳擁有那30個車位中的其中的一個
如果有編號有分管協議的話,那就有固定車位位置
最差最差就是有位子可是不固定
(要看規約怎弄)
題外話
蠻多客戶都在問是車位是甚麼種類有沒有差
老實說...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基本上沒差囧
要注意的就是不要有些屋主車位是輪抽
他剛好有抽到,結果在賣的時候跟你說這是他的車位
或是車位不固定、先搶先贏,但是剛好這個屋主習慣性地長期持有車位
然後和你說這個車位就是他的
造成買方用有車位的價格買到沒車位的房子....
那就悲劇了
剩下的車位是甚麼種類其實都還好
因為大部分自住買方就買一個車位的話,也不太可能單賣
(像桃園這裡越來越覺得沒車位的房子好難處理orz)
至於出租外面的人
其實即便是獨立權狀的增設或獎勵,即便法規說你可以租
我也建議先去問看看社區管委會
因為大多數的管委會(強調,我指桃園),都不太願意讓你租給社區外的人
畢竟有安全上的考量~
所以到了最後,不論是法定、增設、獎勵,都變成只能自己停或租給社區住戶兩種用途了
....
再一個題外話!!
獎勵停車位與其他停車位最大的不同在於:「要提供公眾使用。」
畢竟本來就是政府為了解決都市停車位問題,才獎勵建商的。
但是內政部解釋中,所謂的「公眾」也包括「所有權人本人」
也就是說,雖然是為了解決都市停車位問題,以獎勵容機率為餌,希望建商設立停車位
但如今卻解釋所有權本人也可以使用,沒必要非得供外部使用不可
這樣就變成建商拿到了容積率、獎勵車位還能當一般車位賣人
都市停車位問題卻沒解決
......除了官商勾結之外老實說我想不出其他解釋= ="
以上是車位性質的大略描述
雖然沒講法源、甚麼狀況下增設獎勵是獨立權狀或歸屬公設
但應該對大部分自住型的買方是足夠保護自己不要踩到雷或被騙了~
謝謝大家。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7-02-23 20:07:00
難得的好文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7-02-23 20:13:00
獎勵的 結果管理室不讓外人進去 一樣 XD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7-02-23 20:29:00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若車位數少於戶數車位由住戶共同持分,其實是要抽籤而不是被少數住戶佔用
作者: Ivan7335 (Ivan)   2017-02-23 20:31:00
這篇蠻棒的~我覺得這才是房版該有的文章~
作者: ckgentleman (甜蜜幸福的爸爸)   2017-02-23 20:36:00
清新好文
作者: fox999 (fox)   2017-02-23 20:37:00
從你上色的文字敘述 搞不好那根本是路邊停車格他也沒說是社區的位置啊 只說是透天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7-02-23 20:39:00
專業給推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7-02-23 20:51:00
獎勵車位真的很...爛 官商勾結無誤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7-02-23 21:14:00
車位被佔用,應該和管委會成效不彰有關
作者: yllib311 (Mr.Bean)   2017-02-23 21:17:00
專業推
作者: CodyBro (Cody哥)   2017-02-23 21:19:00
作者: mcwagamama (朱古力)   2017-02-23 21:19:00
推好文
作者: loserDJ (長林)   2017-02-23 21:22:00
謝謝好文
作者: 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   2017-02-23 21:42:00
作者: mimiluna (mini mini)   2017-02-23 21:43:00
補充一下,獎勵車位在100年修法,已經刪除內政部先前關於「獎勵車位所有權人自行使用亦符合公眾使用」的函釋,同時強制100/7/2之後建商申請容積獎勵取得的車位都必須「強制申請營業登記對外作營業停車場」。因此這兩年開始交屋的房子,很多都有社區獎車表現強迫對外開放的問題。
作者: dek (黑傑克)   2017-02-23 21:45:00
專業推
作者: mimiluna (mini mini)   2017-02-23 21:46:00
小八卦是有很多建商在賣房子的時候故意隱瞞獎勵車位修法的事情,等到交屋後縣政府稽查,社區住戶才發現自家社區停車場要對外開放,根本不是建商賣屋時說「可以不開放,交由管委會決定」這回事。後續糾紛多的勒,當然也影響社區房價。
作者: fairy0413 (四連音)   2017-02-23 21:47:00
謝謝....實用好文
作者: william7713 (..)   2017-02-23 23:14:00
照片貼錯..?
作者: fjgod (死魚魚魂XDD)   2017-02-23 23:16:00
推整理說明
作者: Azabulu (Aza)   2017-02-23 23:28:00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2-24 01:01:00
這我也有想過 如果社區規定一小時一千塊 就沒有人會停了 這樣也沒有違反規定啊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2-24 04:44:00
現在看北市房子 沒車位就完全不考慮了 QQ
作者: ru8022 (fate)   2017-02-24 05:24:00
長知識了
作者: youzi1114 (佑子)   2017-02-24 08:44:00
覺得Q裡面的停車格是公有停車格耶..好像不是社區?
作者: Zebo   2017-02-24 11:09:00
overshot熱情的優質仲仲 幫忙解決我生活上的大問題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7-02-24 17:56:00
推 優質文
作者: abcccbbs (保險經紀人業務副理)   2017-02-24 22:46:00
我和fox999同想法欸,說不定那個是路邊的停車格,結果你回文一大堆專業的,可是沒解決對方問題XD
作者: overshot (信義小魯)   2017-02-24 23:04:00
有啦XDDDD我沒貼出來而已哈哈回家我把後續貼出來好了~
作者: crazy81709 (NormalP)   2017-02-24 23:46:00
作者: lutsaichen (Anita_)   2017-02-25 01:58:00
作者: HCG10G8bear (78bear)   2017-02-25 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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