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nbeiki (睡不著)》之銘言:
: 我是女方
: 婚前購買房子,由娘家先支付頭期款(2成),貸款8成,目前由女方一人支付貸款
: 近期因未來婆家催婚,雖然與男友尚未確定結婚事宜,但男方(未來婆婆)表明,希望雙方也先討論好婚後雙方房貸分攤及房子所有權轉移的規劃比較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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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狀況:
: 1.娘家支付頭期款(2成),且父親為保證人
: 2.目前每月房貸約3萬元,娘家未來還會幫忙100左右
: 3.男方表示家裡狀況可能無法負擔到房價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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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男女雙方皆為公教人員,且2人收入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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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只單純覺得,因2人皆有穩定收入,婚後就2人共同負擔家庭開支及房貸(各出一半)很ok。
: 不過未來婆婆可能有顧慮,男方婚後共同負擔房貸卻沒登記給男方,所以逼我們要討論出來...
: 方案4.請版友補充、提供意見
: 另想詢問,目前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父親為保證人,未來若採用方案2或3改為共同持份,債務人或保證人其中一方需增加男方嗎?
: 請大家勿勸分或覺得算太清楚...我們也是被迫的...真的想要好好解決問題一起走下去,也希望能合理公平,所以才上來詢問><
老實說..真的喊分給男方壓力比較好耶(茶)
不然就是...不要嫁...
催婚的是男方,現在就在打房子所有權的想法
你就拖呀..反正急的是男方,不是嗎XD
第四方案可以像我妹一樣,房子在她名下
房貸她負全額,家用老公出,就是大多數人的男女翻版
後續回文應該算是婚姻版的業務
不是算的太清楚..是有種吃人夠夠的嫌疑
你現在就依婆婆的想法,以後還有得受
婚前腦袋浸的水,是婚後流的淚
想清楚吧...房子是你的,催的是他們,還想要你的房子
你幹麻理他們催婚,有本事男生自己買房再來娶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