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chen (什麼鬼)
2017-03-18 22:39:32最近看了幾間蓋到一半的透天預售屋
有些都會留著窗戶的洞,但仍用水泥蓋住
為了等審查後再重新開窗,法規上看來卡在這一條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110條
http://tinyurl.com/l7oosta
一、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
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
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或固定式防火窗等防火設備。
好奇的點在於
1.是為了省防火窗的成本,所以設計時不開窗,之後再開?
還是為了想裝可以打開的窗戶?
2.一般防火窗價格會落在那?
3.若被檢舉違建該如何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