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蓋房子出售以個人還是公司名義稅負較省?

作者: yesnogod (是無神)   2017-03-18 23:08:13
※ 引述《HateDebris (Monster)》之銘言:
: 個人是營造專長,
: 最近想要自己來買地蓋房子出售,
: 但是對於法規不太熟悉,
: 不知是以個人還是公司名義以後所要負擔的稅會比較省?
: 先謝謝大家了!
看你的量
太大量 國稅局也不會讓你用個人名義
想想
營業稅5% 比仲介費還高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3-19 07:39:00
其實不是看量 本案是「自蓋」後售 所以購地、建築都是成本他若不成立建設公司 這些成本是難以扣除抵稅的
作者: HateDebris (Monster)   2017-03-19 09:26:00
誠心請教樓上,個人無法檢據將上列成本扣除嗎?
作者: taiwang8man (回到原點)   2017-03-19 10:53:00
不是公司誰給你扣抵???是扣抵不是退稅喔
作者: HateDebris (Monster)   2017-03-19 12:24:00
現階段如果賣房子,需繳房地合一稅,房地合一税的稅基就是房地收入-成本-其他有的沒的,按照這個定義個人也可以列舉成本扣除,不知以上有沒有說錯,還請指教!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3-20 01:39:00
我其實不清楚個人列舉要如何完美成本扣抵 但我家是買地後另外成立建設公司來蓋 這樣建築成本 公司營運成本都能順利的列舉為支出扣抵 順便還能賺到建設公司董事的頭銜至於個人實務操作 可能就要等你來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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