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hi)》之銘言:
: 服務不該做免錢
: 其實我比較希望制度改成帶看收錢 託賣收錢
: 然後成交仲介費少一點
: 這樣仲介才不會一天到晚帶看 都賺不到錢
: 不過好像反而仲介自己不想這樣
: 他們寧願免錢帶看 託賣
: 但成交要給你收幾十萬才甘心
: 如果每次帶看收個一兩百
: 託賣三個月收三五千
: 然後成交仲介費幾萬就好
: 大家覺得這樣呢?
跟在車板 認為業務沒用的論點差不多
現實就是 能力強的業務 真的對成交有幫助
這種業務何必放棄自己的強項 砍成交獎金?
這種業務就是花6萬給新仲介薪水去幫物件帶看
找到目標客戶 憑自己的業務能力撮合成交
如果今天成立一家新仲介公司,依照你的制度走
有辦法在市場上成功嗎?
一開始大家會好奇,會去花錢看看
但是一定一下子就被劣質分子搞爛
一定會有人故意裝潢的美美的 極盡所能用美麗的包裝
讓你心癢花100元去看屋 結果當然是失望不會買
因為這些人就只想賺100元,積少成多罷了
看一兩次 這種房子,想買房的人還會想說這次不一樣
要在花100元賭看看嗎?
業務的功能,在人猶疑推一把,促成成交
591的物件 那麼多,為什麼還需要仲介?
厲害的仲介 推一把 屋主就同意讓仲介賣了
結果 591就剩下那種 天價屋主賣,其他還不是都是仲介的廣告
買方還是要找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