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的是,現在推出的老屋更新條例其實內容破綻很多
單一地主或產權單純的老舊房子才有機會享用到
民進黨立委昨天還開記者會說
既然目的是為了安全以及防震,不是以整個街廓的方式來做都市更新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333238
但是你又卡個100%同意,重建效率對於產權和戶數比較多的危樓還是很低阿。
在此建議針對老屋重建條例應該除了給獎勵之外,還是得給棒子。
針對全台30年或者40年以上老屋,或者在土壤高度液化區的老屋,
健檢房屋結構和耐震程度,之後並分成等級。
1. 危樓:須重建,住戶沒有權利說不,因為是為了維護居民的生命安全,
一來並沒有違憲的疑慮,二來也可以確定老屋重建的獎勵和容積優惠門票入手
建商和住戶在談都更條件時也比較清楚。
三來反都更團體也沒資格靠杯,政府是為了居民的生命安全才重建
本意又不是為了圖利建商你反重建個屁?
2. 須加強:只需要加強結構就好,居民須要多繳維護費用來加強房屋結構和耐震。
另外違建戶雖然可以緩拆違建,但是需要多繳維護費用。
你多使用了頂加或者增建,使用付費是很正常的的。
3. 安全: 維持原狀,須要重建則不能使用老屋重建的容積獎勵。(就是一般的都更)
連遊戲規則都沒說清楚...建商不敢投資,住戶不敢貿然答應都更
政府不敢隨意強拆,這樣的老屋重建條例,根本是三輸。
唯一得利的就是大地主..
既然一再的提到老屋重建是為了安全,並且可創造大量內需。
創造大量內需,則經濟就會好轉,國家稅收也會比較多,亦可拿來當健檢的費用。
就看民進黨有沒有guts或者只是想圖利自己的金主(大地主)了...
補上初審草案的相關新聞連結: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332389
裡面提到:
"根據條例規定,老屋重建需獲得土地及建物全體所有權人同意"
所以這條例根本還是一樣形同虛設...看得到吃不到。
住戶裡面只要有一個當釘子戶,現在房市這麼低迷
你不讓建商有利可圖,建商哪位貿然投入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