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ester08 (克喜口母)》之銘言:
: 不是整棟,只有第四層樓 開價1.2億 降為9500萬
: 我想請問當初這樣的建物在2006年買 行情是多少?
: 我做機械業認識的每個老闆都很感嘆
: 當初把投資機器的錢 ,投資房地產就好了
針對樓下有人貼的這個文章
http://i.imgur.com/JLbGNOU.jpg
這傢伙根本直接把都更後的分配坪數 抓旁邊時價登錄的價格 直接喊出來當作直賣的價格
當然會被人當作瘋子沒人要理他 哈
權利變換已經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了 類似用股份的方式去分配回都更後的總淨值
他老大想當最後一根釘子 希望多拿一點好處
實際上一塊餅就是這麼大 你想多拿好處就是其他所有人的權利要被犧牲
最後一戶基本上只要整體都更案同意比例高過某個門檻 的確是可以強制拆除的
你無法以你一個人的意見去抵擋其他所有人的意見
還講到談條件這回事 證明他根本只做房屋仲介沒碰過土地開發的東西
談條件這回事只適用於地主合建的模式 走權利變換的都更模式大家都同樣起跑點
最公平 你拿不可能比別人多造成別人吃虧 這也是釘子戶們最不喜歡的方式
因為每個釘子都會認為自己的破屋是無價之寶 要天價才能割愛這樣
也許他分配回的房子 有到扣車100坪的話 基本上用單坪100萬是有可能賣到1E啦
沒詳細資料沒辦法精算
但粗抓他那邊假設他土地一坪能蓋10坪 也要他持份有到十坪土地才有可能
而且還要扣除更新建築成本花費喔 科科
真的想要錢 更新完後分回房地在拿出來賣不就好了?
還是又要扯回憶無價@@? 27年的房子還覺得新不認為沒有流動性風險?
那也真是祝福他了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