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土地估價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7-04-01 18:21:48
最近有塊祖地要強制分割約30多人共有 我是被告
原告方 請的估價師 估的方式非常不合理 如下:
一、相鄰兩塊地不同地號 同一人持有
為什麼調整率是分開計算
我問估價師 他說:
不同地號就算是同一人持有相鄰也不能合併 要分開計算調整率
二、同塊土地 數筆相鄰土地形狀大致相同
只是面積大小有差 合併也很容易 竟然可以下修調整率
不用依持用面積大小共同承擔補償費用 還能得到補償
那相對多人共有大面積土地持有人豈不公平
難到不用考慮將來合併效應
我問估價師 他說:
估價原則規定 要考慮 臨路面寬
小面積臨路面寬小 大面積臨路面寬大
就算將來很容易和鄰地合併也不能列入考慮
我聽了差點暈到 大面積持有 或多人共有的豈不成了冤大頭
難到估價不用視情況調整
不知那位大大 了解土地估價的
為什麼有這麼不合理的估價原則
作者: Basabe (One Day)   2017-04-01 19:50:00
通常這種案子你也要請一個估價師 你才有辦法回到點你拿網路意見去回應 法官也不會採信如果標的金額很大 勸你不要省這幾萬塊
作者: KEELJUSTIN (歐拉歐拉歐拉)   2017-04-01 20:31:00
原則上面巷弄土地市價本來就不能跟面大馬路土地比,本來就該分開估價。而且你的案子是祖產土地分隔訴訟,本來就不能以整體開發角度來估價
作者: leochang (leo)   2017-04-01 22:13:00
我是估價師,你的資訊太少了,沒有圖無法確定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4-01 22:14:00
地號無用都要分割了有差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4-02 09:45:00
地號不同就不是同一塊地喔。買房子的時候如果有一筆以上的地號。會額外收費的。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4-02 10:14:00
你們都要分割了,當然是依照分割後各自取得的土地現況估價阿,你假設的那些合併是不客觀的,都要分割了代表你們產權各自有各自的想法,沒有打算一起開發這塊地,估價原則必須要客觀,不能有這種期待的因素成分在裡面,如果你覺得有異議請申請裁判分割,讓法院幫你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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