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現在的社會福利
如果雙方家長沒有房子 你也沒有房子
在台北市還能搞到第0類雙北以外能搞到第1類低收入戶
那還真的可以不買房(這是我在慈善團體看到的一些案子)
中部:第一類低收入戶
只要你選擇沒有勞健保的現金收入工作而且沒有被社工抓到
(通常也都不會...............................)
(擺夜市啦~路邊賣菜啦~去工地當現金工之類的)
1.每人月補助:10,679元(一家三口就等於三萬了)
2.低收入戶健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住院費用開刀費用政府全額補助
3.育兒津貼
補助對象:0~2歲父母至少一方在家照顧兒童未能就業
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月5000元
4.大學以上學生活補助每月補助至少5900元
5.國小國中午餐費補助代收代辦費補助全額減免(一學期省多少?)
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補助全額減免(這又省了多少??)
6.幼稚園不用問了一定全額補助減免(而且公托保證入學)一個月就最少省6000
7.租屋租金補貼最少3000起
8.三節慰問金我記得三節加起來有超過15000
9.各大慈善社團每月補助款(3000~15000不等)看你會不會討~
綜合以上:3~6先不計算
1.3w+3k+3k+1250+3k=4w(怎麼算最低一個月最少補助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