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講很多次了。
首先,這個問題只有台北市新北市嚴重到不行,
其他縣市的房價所得比或是房租所得比都沒那麼嚴重。
再來,真的蓋了便宜租金的房子給人民住,其實就是在變相補助給低薪的企業。
今天新聞講了,台北房租一萬五, https://a.msn.com/r/2/BBB4PF5?m=zh-tw
但你看看台北有多少公司開24K的工作?一餐吃一百,24K-15K-3*100*30=0
這些企業寧願付那麼貴的房租留在台北市,那就表示台北市真的有這樣的價值;
但是付的薪水卻連一個人維持正常生活水平都沒有。
今天我們開了很低的房租的結果是什麼?
比方說今天房租從原本一萬五降到一萬,突然之間做24K的工作每個月可以存五千耶!
結果就是更多人從中南部湧進台北;
企業看24K能找到這麼多人,不是降低薪資就是會增加工作的負荷量,
怎麼想都不可能是增加薪資。
那我們便宜租的社會住宅要蓋多少?一百戶?一千戶?一萬戶?
我看大概蓋了一千萬戶全台灣的人都住在台北的社會住宅這個賽局才會平衡。
因為你蓋不夠,就是會有人住不到要在外面租房子,就是會有套利空間,
房租房價就會依照這個套利空間調整到合理的位置;
如果說房價問題是個個大泥坑,
蓋一棟社會住宅相當於我們在大泥坑中挖了一個小洞,
在把泥坑挖乾淨之前,旁邊的泥漿就是會一直填進來。
而這真的是我們想要的結果嗎?
回到問題的本質,人民所強調的居住正義應該是:
有個住得起的家(理性)、建商去死(因為害我住不起房子)
真正要解開這個賽局,最佳的辦法就是直接讓基本薪資的公式變成這樣:
所在地居住成本+基本生活開銷+合理的儲蓄金額
居住成本應該要,
依照企業所在的位置計算出合理的通勤時間範圍內、適當坪數大小的租金,
不管有沒有在這個區域買房子,居住成本都必須要列入。
這樣,居住正義就和房租房價脫鉤,
找的到工作就保證住得起這個地方,就不會有企業花24K請人。
而對建商不爽的問題也會解決,因為建商跟你能不能住得起的現在住的地方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