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稅費負擔之約定
(一)土地增值稅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申報,並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
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其逾三十日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
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由賣方負擔,但買方未依第十四點規定備妥
申辦文件,其增加之增值稅,由買方負擔。
(二)所有權移轉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
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但起造人為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三)公證費由買賣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四)應由買方繳交之稅費,買方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應將此等
費用全額預繳,並於交屋時結清,多退少補。
想請問一下建物第一次登記規費與代辦手續費指的是什麼
是以下這個嗎
規費:常見的規費,包括買賣登記規費和申貸設定登記規費
設定登記規費,通常是以貸款金額×1.2倍×0.1%
買賣登記規費是產權移轉時需繳交的稅費,
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和土地申報現值,兩者總和的0.1%。
另外想確認代辦手續費是哪些項目
依實際判例 即使不寫在契約上
依照消保法第11、15條也可主張行使定型化契約
第13、14、21、22條(一般會跟契約不同的地方)
https://goo.gl/3VEo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