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30日 04:10 呂雪彗/台北報導
內文:
行政院最近核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
權許可辦法》修正案,重點包括一人限購一戶將明確入法,大陸居民
來台買房必須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以利審查是否具黨政軍身分
。
一旦違反相關規定,例如出租或營利使用,將廢止許可,甚至由地方
政府強制標售。這項辦法內政部預計最快6月公告上路。
正值「萬通台北2011」淡水豪宅建案,放行44戶大陸富豪買房敏感時
機,日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聽取內政部報告大陸人民在台買房相關許
可辦法修正案,以了解辦法修正是否更鬆綁,或有無危及國安問題。
官員說內政部修正這辦法,是配合實務審查作業需求,將過去放在函
釋中規定,進一步明確化入法,不涉任何鬆綁或趨嚴。
這次有4大修正重點,包括,一、將實務操作一人限買一戶明確入法,
雖然實務審查如此,但這次將其明確訂在辦法中,讓陸資買房有所遵
循,以避免炒房。
二、陸資買房應檢附文件規定更明確。過去要求檢附大陸地區常住人
口登記卡或居民身份證,但這次要求要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因
其內容包括職業及服務處所,可方便在審查時辨認有無黨政軍人士,
以利實務審查。
三,針對大陸地區人士取得不動產若經法院拍賣,由台灣地區人民得
標,大幅簡化程序,不需內政部逐案個案審查許可。官員說,這次就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69條採目的性限縮解釋,因69條是針對大陸人士取
得不動產才需審查,但拍定對象是台灣人民就不符立法意旨,不需許
可。
四、事後控管機制明確化。若大陸人士違反相關規定,例如目前取得
不動產限制自住使用,倘若出租或作營業商店使用,將先撤銷廢止許
可,令其一年內限期移轉,若不移轉將要求縣市政府逕為標售,這項
辦法上路後將加強查核。
至於萬通豪宅案引發總量管制爭議,官員說,自103年起實施總量管制
措施,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上限13公頃,建物400戶;104年
7月1日起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
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已相當嚴謹,沒有再修正打算。
據內政部統計,91年開放陸資買房以來,累計至今(106)年4月底,
申請603件,共核准363件,核准不動產價值58億元;其中343件供住
宅使用,20件因業務需要取得的不動產。
連結: https://goo.gl/y0XrsK
其他:
把記者的原文搬過來讓大家討論,雖然報導說「不涉任何鬆綁或趨嚴
」,但是有網友提到,這讓中國籍購買台灣房地產的不確定因素大為
縮小,但是文中也強調非黨政軍、一人一戶,自住使用,若出租使用
將撤銷廢止許可,一年四百戶……
要我猜的話,接下來應該是房地產業者會去找買方,每年四百戶的額
度應該都會用掉,不過這對於一年三十萬戶以上交易才算熱絡的台灣
房市可以帶來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