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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公設也有問題 住戶憂拖過1年保固
【洪子恩╱台中報導】《蘋果》讀者投訴,台中市北屯區新大樓「太子海晏」去年2月交屋以來,不僅在地下室各處出現嚴重的漏水現象,消防及公設部分也有缺失,不過在缺失未盡數修復前,管委會卻在今年3月就先行點交,導致部分住戶相當不滿。消保官表示,即使公設已點交,建商在5年之內,對故有問題仍須負起瑕疵擔保責任。
該社區住戶陳小姐向《蘋果》投訴,「太子海晏」從去年交屋以來至今幾乎天天出狀況,從泳池、景觀水池、地坪的防水,到消防安全的設計,以及輕隔間的灌漿都未做確實,建設公司雖持續有處理,但僅止於「有」而非「完善」,問題持續存在。
尤其在漏水部分讓住戶最不滿,陳小姐說:「建商僅以施打發泡劑方式填縫止漏,而未從根本解決、抓漏,因此堵一處漏一處,直到昨日還是有新的地方在漏水,誠意不足。」她也認為其他相關的缺失,管委會也未盡應有責任,反而讓建商快速點交,讓1年保固開始倒數計時。
「太子海晏」是台中北屯廍子總價逾千萬住宅,卻頻傳地下室漏水等問題,建商打填縫劑止漏(左圖,住戶提供),住戶無法接受。陳恒芳攝
建商:有溝通過
對此,太子建設工程處處長蔡政龍表示,公司對社區的修復辦法,皆是和管委會溝通過的共識,也盡力在處理,不僅在漏水的泳池已自費修繕,在漏水處施打發泡劑,也是不損及結構的最佳方式。該社區主委蔡小姐則自清,漏水的泳池、因泳池修繕而泡過水的大理石大廳,管委會並未和建商點交,等待建商提出最佳方案,才願意放行。
台中市消保官謝明謙指出,可以透過法律訴訟,強制建商將房屋修復至「應有狀態」或減價,不過前提是社區先有共識,管委會一致對外才有可能,且需耗費數十萬元請土木技師協會做鑑定,才最具公信力,「但即使建商已點交,《民法》上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在5年內仍有效力,不受保固期的限制,建商仍須處理交屋時就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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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台中北屯
看新聞說的好慘,漏水 管道間沒用合格防火檢修門 大理石地板泡水啥的
最妙的是一年了 新聞說目前住24戶……
估狗說總共有102戶 現在有14戶在591掛賣
覺得房事真的好煩喔QQ